出口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的三个基本条件
外贸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
基本概念
1、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出口退税,实际是出口免、退税。由于增值税实行的间接计税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应纳税额=销项-进项,所以在实际*作中,销项是免的,进项是退的,取得退税款。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税的退税款和其他类型的退税不一样,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其他退税,退的是应纳税额。所以在申报表中,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和进项转出一样为可抵扣税额的负数,原因就是,该笔进项已经退还给你了,自然不可以再抵扣,应该从可抵扣税额中减除。
核心原理
1、对出口产品退税是一个“国际惯例”而非“政策优惠”。*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企业退税的实质是退国内生产流转环节已征增值税,来料加工退国内料件国内劳务已征增值税。
2、出口退税是为了将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原因很简单,就是鼓励出口,降低出口货物的价格,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公平税负原则:为了保证各国商品在参与国际贸易时能够公平竞争,消除因各国税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货物税收含量差异,要求各国按照国际惯例,退还已征收的出口货物间接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4、零税率原则:征多少,退多少。*利用退税率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如调控产业结构设定低退税率来限制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设定高退税率来鼓励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所以,尽管零税率那退税率应该全部是17%,*还要设置不同档次的退税率。增值税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税率,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等几档,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的原因。鼓励出口呢,退税率就高点,控制出口呢,退税率就低点。退税率为0,就是不免不退了。
主要类型
1、又免又退
一般纳税人,既有销项,又有进项,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销项免,进项退,又免又退。
2、只免不退
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自然是只免销项,进项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的情况。只免不退,就达到了税负归零的目的。
3、不免不退
针对的是不鼓励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能让你出口就不错了,就不要想出口退税的事了,想想那些禁止出口的货物。
退税方式和计算
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
(一)外贸企业:免、退税
案例一: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一批货物报关出口,收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货金额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款项已银行存款支付。该货物的退税率为13%,出口销售价格为15000美元(汇率1:8.30)。
1、采购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17,000
*:银行存款 117,000
2、出口销售免税,货款折合人民币:
借:银行存款 124,500(15000×8.30)
*:主营业务收入 124,500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
*:库存商品 100,000
4、计算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100000×(17%-13%)=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
5、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 1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3,000
6、收到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13,000
*:应收出口退税 13,000
案例二:某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一批,含税货值人民币100万元。货物以离岸价(FOB)20万美元报关出口。外汇核算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办法,货物报关出口当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 16.6。该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5%。
1、如货物已验收入库,发票已到,货款已付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854,700.8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5,299.15
*:银行存款 1,000,000.00
2、核算出口退税额时:
(1)核算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28,205.13(外购价格退税率)
128,205.13=854,700.85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8,205.13
(2)不予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成本 17,094.02(外购价格不予退税率)
17,094.02=854,700.85(17-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94.02
3、出口货物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XX外商 1,320,000.00
*: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收入 1,320,000.00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成本854,700.85
*: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854,700.85
5、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8,205.13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28,205.13
6、开户银行以1:6.5买入价将该笔外汇全部结汇时: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298,70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19,980.00
*:银行存款—美元户 1,318,680.00
7、月末结转损益时:
(1)结转出口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收入 1,320,000.00
*:本年利润 1,320,000.00
(2)结转出口销售成本
借:本年利润 871,794.87
*: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成本871,794.87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外贸企业日常业务中,大量的常见的贸易类型,主要是一般贸易(出口贸易)和加工贸易(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这两种。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将货物单边输出关境的出口贸易方式。
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由于生产货物所涉及的可抵扣的原材料、水电、运费等众多,无法准确清分出口部分和内销部分各自对应的进项,就无法准确核算出口应退的进项税部分。假设能够准确核算各自的进项,那么内销的销项-进项=应纳税额交税,出口对应的进项退税,交给国税局,国税局再退给你,双方岂不是都很累。
所以抵,就是用出口对应的应退进项,抵顶内销对应的应纳税额,最终确认退税的部分。抵就是一个计算退税的过程,其实质就是计算全部的应纳税额。退税能抵完了,应纳税额就是正的,只交税就行,如果该退的税抵不完,应纳税额就是负数,这个数就该退税。(本文转自会计网)
出口退税怎么计算出来的
出口退税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在进行海关备案时,分为贸易型的外贸*和生产型的工厂。外贸*从国内供应商采购商品再进行出口,生产型企业直接出口自产商品,二者的退税形式是不同的;
2、外贸*出口的退税计算公式为:国内供应商的开票金额/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以开票金额10000元,退税率10%为例,外贸*的退税为10000/1.13*10%=884.956元;
3、拥有出口权的生产商直接出口,退税率计算公式为:报关金额/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同样,开票金额10000元,退税率10%,其退税金额为884.956元;
4、在结算形式上,外贸企业的退税以现金形式返还,生产型企业以税金抵扣的形式返还。
【法律依据】
《**海关法》
第三十三条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第三十五条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押运。
经电缆、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输送进出境的货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和办理海关手续。
出口退税如何计算
出口退税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在进行海关备案时,分为贸易型的外贸*和生产型的工厂。外贸*从国内供应商采购商品再进行出口,生产型企业直接出口自产商品,二者的退税形式是不同的;
2、外贸*出口的退税计算公式为:国内供应商的开票金额/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以开票金额10000元,退税率10%为例,外贸*的退税为10000/1.13*10%=884.956元;
3、拥有出口权的生产商直接出口,退税率计算公式为:报关金额/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同样,开票金额10000元,退税率10%,其退税金额为884.956元;
4、在结算形式上,外贸企业的退税以现金形式返还,生产型企业以税金抵扣的形式返还。
【法律依据】
《**海关法》
第三十三条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第三十五条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押运。
经电缆、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输送进出境的货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和办理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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