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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事网(长治市人民医院2022公开招聘人才38人公告)

长治市人事网(长治市人民医院2022公开招聘人才38人公告)

长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下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责: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档案、提案、信访、保密、印鉴、财务、会务、接待、大事记等工作。

经济运行科

主要职责:

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提出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负责经济运行中产生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及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

投资与规划科

主要职责:

组织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人、*及省级对口部门和市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其他固定资产项目的审核上报并组织实施;负责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确认工作;审查有关发行债券的资金投向并进行监督;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招投标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咨询工作。承担全市钢铁、有色、黄金、稀土、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钢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研究全市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新技术扩散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企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市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负责新产品投产、新技术鉴定管理工作;*下达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组织重大技术装备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提出市级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安排意见;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装备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振兴全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能源交通科

主要职责:

参与*能源基地建设;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件状态下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参与全市煤炭产业运需衔接工作;拟定焦化产业政策、行业规划;负责焦炭生产、经营资格审查,负责焦炭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依法整顿焦炭经营秩序,负责全市焦化行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按规定,负责焦化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

负责经济运行中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全市公路、铁路、民航及邮政、电信生产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铁路、公路、航空联合运输及集装箱运输工作,加强综合运输协调;组织路企协作,协调重点企业、重要物资运输工作;负责全市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和改造工作;监测分析全市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促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

*人事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机构*、干部人事、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承担全市工程技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和工程技术、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审。

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主要职责:

拟定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发展和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的投向,*并下达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年度计划计划和项目的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废旧物资再利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企业(含电厂)认定工作;负责新型材料革新工作。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

负责起草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对经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本系统普法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电力科

主要职责:

拟定电力工业行业相关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电力运行协调工作;按规定,负责电力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小水电发展和流域开发规划;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调控电力资源;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全市电力行业体制改革;参与电价整顿、调整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审批和《供电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农村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管理承装修(试)单位及全市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审查,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电工进网作业证》的核发管理工作;指导电力行业协会工作。

产业政策科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拟定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制定相关行业条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等行业准入管理事项;组织传统工艺保护工作;按规定负责电石、铁合金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提出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

行业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承担全市轻工、纺织、食品、医*、家电等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中*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品储备管理工作。制定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本系统七个行业的管理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

电子信息科

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领域的行业规划;承担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全市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全市软件业发展;开展软件产品登记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信息化推进科

主要职责:

推进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开展信息化培训,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和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承办市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业绩考核科

主要职责:

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考核,根据各方面对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

产权管理科

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意见,拟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承办所监管国有资本控股*、国有资本参股*中市国资委股东职责的相关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执行有关工作。

企业改革改组科

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大企业*的政策、措施;拟定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章程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协调解决关闭破产中的重大问题;继续完成原市企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工作办公室的有关工作。承办市国企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科

主要职责:

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等工作。

节约能源科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年度工作安排并推动实施;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工作;拟定全市节能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向,*下达节能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产品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节能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有;组织开展节能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小企业与城镇集企协调科

主要职责:

承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行政职能综合协调和管理指导工作。

长治市人民医院2022公开招聘人才38人公告

长治市人民医院8月29日发布公告,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8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8名、硕士研究生10名,报名采用*发送的形式,详细报名时间见下文公告内容,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长治市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长治市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长治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15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职业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为一体的市属最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长治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长治市职业病防治院”、“硕士研究生并轨培养基地”、“**物临床试验(GCP)基地”;2018年被*卫健委定为“全国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2020年我院还牵头成立了“长治市人民医院医疗*”。担负着山西医科大学、山西中医学院、长治医学院、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带教任务,同时承担着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和人才培养工作。

医院占地面积5.3万m2,建筑总面积17.6万m2,*床位1000张,现开放床位1300张。设置临床科室45个,医技科室12个。

我院现有在岗职工2011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331人,硕士研究生446人,博士研究生33人。

我院拥有PET-CT、ECT、核磁共振、256排CT、直线加速器等20余台5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以及眩晕诊疗系统、高清晰度腹腔镜、高清支气管镜系统、胃肠镜系统等百余台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其中PET-CT为我市首次引进的目前国际上性能最高、配置最强、速度最快的功能分子影像设备。肿瘤精准转化实验中心(中心实验室)是省级重点实验室,承担省自然、国自然研究项目。

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治市“千名硕博”人才引进相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我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

2、遵守***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条件

(1)博士研究生:条件为医疗专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三、引进人数

博士研究生28名、硕士研究生10名。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长治市人民医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参考岗位信息表》。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以*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人才信息登记表》,并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人才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各阶段的学位证、毕业证、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身份证(国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打包发至邮箱。

注意:邮件命名不正确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长治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院校、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另向*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或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查询到有违法犯罪记录者取消该考生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通知将在长治市人民医院*或长治市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

(四)面试

1、面试方法

本次引进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面试。

博士采用面谈的方式,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硕士研究生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答辩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包括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每位考生的面试和专业答辩时间为10分钟,成绩实行百分制。

2、评分办法

每位考生的最后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求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凡总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下个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即报名人数与岗位不足3:1比例的,考生总成绩及格线须达70分及以上。成绩如有并列,按照相应岗位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长治市人民医院*和长治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考察、手续办理

体检、考察等环节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不符的,将取消资格。

(六)递补录取

我院引进实行递补录取机制,递补程序将在体检结束后进行,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医院待遇

博士研究生待遇按照我院制定的《长治市人民医院博士人才暂行管理规定》执行。详细信息请咨询长治市人民院人力资源部。

有意者请将简历发至人事科邮箱: [email protected]

*:王老师:15034708035

苏老师:13903550536

监督电话:长治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355-202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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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长治市人民医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硕博)人才参考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人才信息登记表

2022年8月29日

2021年山西长治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72人】

【#教师招聘#导语】2021年山西长治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6日17: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要求,经*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为部分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19个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教师,招聘岗位共272个,均为全额事业单位*。具体单位及岗位名额详见《招聘简章》(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籍,遵守*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1.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小学教师资格;2.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未认定的可凭成绩合格单报名,其所报岗位与成绩单上的学科学段一致融通原则同第1条>);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28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8日后出生);

(六)根据*长治*办公室、长治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原则上岗位数按男女1:1比例设岗(1个岗位的不限性别;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岗位数/2”取整数设男性岗不四舍五入>;其余为女性岗。)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八)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未毕业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

4、长治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人员除外)均不得报考;

以上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用期等的截止日期,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zhi.gov*)、长治市教育局网站(*jyj.changzhi.gov*)查询。

*:0355—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55—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i.gov*)。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6日17:00期间登录(rsj.changzhi.gov*)提交报名申请,在网上填写《长治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诚信”一栏内容,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且报考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网报上传照片具体要求为:

(1)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2)照片大小二寸(34×45毫米),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3)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非军人身份的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7日12:00,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及报考岗位;1月17日12: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月17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1月18日1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4、减免考务费用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名人员,须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须于2022年1月19日工作时间到市人社局519室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该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男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减少的岗位数合并到女性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要求时,取消该专门岗位并将其转为相应的同等条件公开招聘岗位。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9:00至17:00,改报方式进入原报名网址查询修改,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6、下载打印准考证

受*影响,具体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i.gov*)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0355-2235941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中学、小学、幼儿园专业科目试题有所区别,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通过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查询,具体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为落实*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信息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信网自行打印)、身份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后),由服务地所在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巿、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或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l)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

五、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教育基础理论成绩确定,教育基础理论成绩继续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继续并列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的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入闱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相关政策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选岗

体检合格考生,根据不同岗位名额,男女所设岗位合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序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体检)。

七、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各单位分别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九、聘用审批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教育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以文件形式报人社局,经审核后,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十、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5-2114805 市人社局信访仲裁科

          0355-2025885 市教育局*办  

*:0355-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55-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开通时间:公告期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十一、其他

为扎实做好*防护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长治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书》(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或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风险登记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无疑义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现发热、咳嗽等*,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防控要求提供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受*肺炎*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防控工作的需要做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市教育局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防控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3:笔试科目考试提纲.doc

附件4:考生*防控书.doc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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