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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职业学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8月经湖北省人民*批准,由原恩施教育学院、恩施财校、恩施工校、恩施农校、恩施林校和恩施供销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其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37年西迁恩施的湖北省农业专科学校附设的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即原恩施农校的前身,迄今已有七十二年的办学历史。2005年8月,原恩施州机电工程学校整体并入学院,2009年9月,原恩施州民族体育运动学校整体合入学院。

学院位于“世界硒都”——湖北省恩施市,是湖北省少数民族地区唯一的高职院校,是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职教学会少数民族职教专门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湘鄂渝川黔边区高职高专校际协作会会长学校、*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湖北学习基地、湖北省特种作业培训基地、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

学院分主校区、金子坝和舞阳坝三个校区,现占地564亩,校舍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拥有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103个、多媒体教室25个、语音室7个、教学用计算机1373台,已建成“数控技术”、“计算机及应用”、“生物技术”三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现有800元以上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到3254万元。图书馆藏书51余万册、各类期刊1000余种,建有百兆带宽校园网,有400米跑道田径运动场3个,体育运动设施齐备。

学院设有经济管理系、电气与机械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生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外语系、基础课部、体育系、中等职业教育部等9个系(部)及政法教研室、体育教研室、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图书馆等教学及教学辅助机构。现有在岗教职工616人,其中教师444人。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85人,正教授3人,副教授159人,享受*津贴专家1人,全国职业教育名师1人,湖北名师1人,楚天技能名师3人,恩施州突出贡献专家1人,恩施州高技能人才2人。现开设高职专业39个,已建成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改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近9000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持续走高,2007、2008、2009年学院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分别达到90.5%、92.3%、93.4%,居于省内高职院校前列。很多专业的毕业生成为“抢手”人才,建筑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旅游管理等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院立足湖北民族地区,明确提出了“一个根本(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根本)、三个坚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走产学结合的道路;坚持以工科类专业为主体,以管理、农科类专业为重点,协调发展技术应用型专业;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战略)、三个目标(自我发展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整体办学水平在湖北西部和武陵地区具有鲜明的示范作用;建设成为全省示范性高职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在七十多年的风雨历程中,学院积淀而成了“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尚志求索、敢为人先”的恩施职院精神,逐步形成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植根湖北西部地区,服务民族经济发展”的办学特色。

学院以创建高水平、有特色的示范性高职院校为目标,高举高职教育大旗,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根本,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在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改革创新,特色创优,走出一条加快发展、特色发展、全面发展的新路子。在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建设、改革和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区域示范作用凸显、辐射带动能力增强。

学院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一主线(以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三体系(构建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和素质教育体系)、三结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实行产学结合、校企结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三个坚持(与市场同步、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办学条件改善同步)、四个瞄准(恩施州产业发展规划、制造业技能型人才紧缺现状、服务业技能型人才短缺现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紧缺现状)”,及时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构建了“二三四”(以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室为主导,以教务处为主体,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两线监控网络;教务处、教学系(部)、教研室三级管理教学组织机构;专家、学生、教师、社会四维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构建了“基本技能、专业技能、职业综合技能”实践教学体系,建立了“一个核心(学生综合职业素质教育)、两项工程(学风建设和文明修身)、三全育人(全过程、全员、全方位)、四项活动(文化、科技、体育、社会实践活动)”的素质教育体系。

近年来,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得到提升,综合办学实力不断得到增强,社会声誉和社会地位日益提升,在省内西部和武陵地区职教领域凸显出较大的辐射带动作用。2007年9月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学院获得“优秀”等次。同年12月,学院成功跻身“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行列

恩施人才网的介绍

恩施人才网多年来一直在追求实现一个真正实用的、高效的网络招聘解决方案,人性化的策划与开发,让网站功能简单实用,从办理到后期的维护,为企业提供全程周到的服务。恩施人才网主要提供网络招聘、报纸招聘、招聘会、猎头、委托招聘、兼职招聘、专场招聘、人才测评、校园招聘等多项业务。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才交流中心地址

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位于恩施市舞阳坝东风大道93号金凤苑小区,为州人事局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属州级区域性人才场。中心内设5个部:人才招聘部、人才派遣部、人事代理部、人才信息部和综合管理部。中心电话:0718-8248929(人才招聘);8250336(人才派遣);8245539(人事代理);8252313(传真)。

2017湖北恩施州直机关(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导语】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恭祝各位取得佳绩。为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州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恩施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恩施州组通〔2015〕35号)的有关要求,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人数

此次遴选涉及州委办公室等31个州直单位,共计划遴选55人,具体遴选职位及条件见《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告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州内各级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含*选调生、州内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同时,根据《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含工作期间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可放宽到3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州直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各职位具体年龄要求以《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年龄计算到2017年8月31日(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职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5.现任乡镇*政正职和2016年换届及换届以来新提拔进乡镇*的;

6.2017年已报名参加过2次其他形式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遴选考试的;

7.遴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特殊情况经州直遴选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申请,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不再进行调剂或放宽报考条件,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遴选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州人事考试院具体负责实施;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遴选单位可以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但必须事先在考试公告中予以说明。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不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1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三)各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凡正常开考的遴选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空缺职位的,须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为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州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恩施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恩施州组通〔2015〕35号)的有关要求,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人数

此次遴选涉及州委办公室等31个州直单位,共计划遴选55人,具体遴选职位及条件见《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告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州内各级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含*选调生、州内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同时,根据《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含工作期间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可放宽到3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州直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各职位具体年龄要求以《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年龄计算到2017年8月31日(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职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5.现任乡镇*政正职和2016年换届及换届以来新提拔进乡镇*的;

6.2017年已报名参加过2次其他形式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遴选考试的;

7.遴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特殊情况经州直遴选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申请,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不再进行调剂或放宽报考条件,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遴选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州人事考试院具体负责实施;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遴选单位可以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但必须事先在考试公告中予以说明。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不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1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三)各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凡正常开考的遴选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空缺职位的,须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人数较多的,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确定比例以《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政工(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登记情况或选调生报考资格证明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同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经遴选单位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录用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恩施发布”网络政务平台、恩施州*建网、恩施州人社网、拟录用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遴选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成绩排名、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遴选单位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研究确定递补人选。遴选审批并下达录用文件后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8429026

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  8235827

各遴选机关(单位)*详见《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

1、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承诺书(式样).doc

4、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

5、资格审查备案及网上报名流程.doc

本文链接:http://www.cyqvip.com/html/87962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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