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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电话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电话是0754-88643768。
主要职能:
1、教育政策制定:
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地区的教育政策和规划,包括教育发展目标、教育改革方向、教育质量要求等。他们会考虑到当地的教育需求、社会经济背景和*教育政策,以推动教育发展。
2、学校管理与监督:
教育局对所辖的学校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运行符合教育法规和政策要求。他们会制定学校管理标准和校务规范,指导学校的日常运作,监督教学质量、课程设置、师资队伍等方面。
3、教师培训与发展:
教育局负责教师的培训和发展,包括提供专业培训、举办教育研讨会、组织教师交流等。他们也会制定教师评估机制和专业发展要求,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4、教育资源分配:
教育局负责协调和分配教育资源,包括教育经费、教材教具、教育设施等。他们会根据需要和相关政策制定资源分配计划,以确保学校和学生的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教育政策来源:
1、*官方网站:
教育局的政策往往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包括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的网站。这些网站通常会提供关于教育政策的官方文件、政策指导和相关公告等信息。
2、教育法规和文件:
教育政策往往以法规和文件的形式发布。这些法规和文件可以是*层面的法律、法规,也可以是地方性的规章、通知或指南,涵盖了各个教育领域的政策内容。
3、研究报告和白皮书:
研究机构、教育组织或大学等机构可能会发表与教育政策相关的研究报告和白皮书。这些报告通常会提供对教育政策问题的深入分析和建议。
4、新闻媒体报道:
新闻媒体经常会报道和解读教育政策的动态和变化。通过关注相关教育政策的新闻报道,可以获取最新的政策动向和讨论。
5、学术文献和期刊:
在教育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学术会议论文等出版物中,经常会有与教育政策相关的研究成果和讨论。阅读学术文献可以深入了解教育政策研究的前沿和学术观点。
2015广东汕头金平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入学新政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组织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基函(2014) 2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违反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处理办法》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汕头市二〇一五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组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坚持免试、按划定服务范围、就近入学原则;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坚持免试、电脑派位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严禁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民办学校要根据自身的办学能力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招生。
(二)加强招生计划的管理。区教育局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区域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等实际情况,提出2015年本行政区域内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区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由学校提出调整申请(申请必须阐明调整原因、场地、师资、设备设施等情况),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新生组织入学工作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学校要成立2015年秋季新生入学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2015年秋季新生入学组织工作方案(方案包括领导小组名单、总体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纪律要求等)并于6月25日前分别报区教育局教育股、监察室备案。
(四)组织入学工作结束后,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结果;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并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并按区教育局通知要求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等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金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丹霞
副组长:刘彦彧詹东才
成员:区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教育局教育股,由元少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教育股、招生办、办公室、教研室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
三、小学招生
(一)入学年龄
2015年我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09年8月31日(含 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以上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情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学校招生规模、相对就近的情况划定。凡没有配套建设学校的新建住宅小区,须由开发商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和学位等情况划定入学范围。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强区、推进教育现代化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以学校为单位,公办小学非服务范围、内招生比例应逐年减少。
(三)学位安排
1、服务范围生:具有金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按户籍安排入读划定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小学。
“人户一致”指:儿童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对房产证与户口薄的户主不相符、适龄儿童与户主没有嫡系亲属关系的,如户籍所属学校的学位能满足入学安排的给予安排;不能满足要求的,则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到尚有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以上情况,学校在接受登记时,要明确向家长作出说明。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学校在解决了服务范围内身适龄儿童入读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应优先用于解决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
(1)父母有一方有按照*规定在我区累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满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的凭证;
(2)父母有一方在我区连续居住满3年(含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以上,有办理居(暂)住证明或合法稳定住面卿赁合同);
(3)父母有一方工作单位在金平区(需提交单位证明)。以上材料齐全的,家长可以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居住地服务范围公办小学一年级。如申请人数少于空余学位,则全部给予安排;如申请人数多于空余学位,则按学生户籍金平区外汕头市、广东省内汕头市外、外省、无户口顺序排列。同等条件下,按缴纳社会保险累计年限从长到短依次排列。
3、入读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可选择报读我区民办学校。
4、妥善安排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要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随班就读。
(四)招生计划、班额
1、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修订)》要求,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2、存在大班额现象的学校,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招生规模,力争3年内班额达到标准。原则上存在大班额现象的学校一年级只招收服务范围内学生。完成招生计划后,如有剩余教室,应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
(五)登记程序
1、接受登记时间:2015年7月12日一16日。
2、服务范围内学生登记时需查验以下证件:
⑴常住人口户口薄、出生证、免疫证、独子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房地产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并收缴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存档。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时,应依法履职,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前提下,查验其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并造册通报给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时,不得与学生家庭计划生育状况挂钩。
⑵住宅*确需到临时住房所在地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市(区县)旧城改造办公室的*证明和家庭临时住房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及住房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登记手续。住户回迁后应转回原住地学校就读。所有证件由学校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
3、录取放榜时间
公布一年级新生名单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7月30日前各校将已经公布的新生名单和学位情况统计表报区教育局教育股。
2022年上半年广东汕头金平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广东汕头金平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人员:
根据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22〕17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汕头市金平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汕头市金平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户籍或居住地在金平区的汕头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汕头市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四)居住地在金平区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金平区*现役军人和现役*。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免试认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受理范围
汕头市金平区户籍、汕头市金平区居住和在校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金平区*现役军人和现役*在*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1.网上申报(4月12日至4月21日)
申请人在4月12日至21日,登录“*教师资格网”(**jszg.edu*)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注:《个人书》上传后不清晰的,务必重新上传;所上传的个人照片,需为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现场审核的体检表和所交照片为同底。
2.受理认定(4月18日至4月22日)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持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为响应常态化*防控号召,请前往现场确认的人员佩戴口罩。)
确认地点:大学路金平区民营科技园大楼2楼政务服务大厅金平区教育局窗口。
*:87230359。
3.体检(4月20日至4月23日)
体检表(见附件1)由申请人员自行从附件下载双面打印,并贴上1寸彩色白底相片(与网报、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在现场确认时加盖骑缝章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留在医院。
体检日期内体检人员需在早上8-10点到一楼导医台报到,按导医人员指引进行体检,体检当天需抽血,切记上午需空腹前往医院参与体检。
体检医院:汕头市金平区中医医院。
地址:广厦新城天山北路葵花园北侧葵花综合楼。
第二阶段:
1.网上申报(6月15日至6月24日)
申请人在6月15日至24日,登录“*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2.受理认定、体检的时间及流程将于第二阶段网报前另行通知,参与第二阶段认定的申请人届时请留意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五、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金平*现役军人和现役*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贴上1寸彩色白底相片的体检表。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
(六)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背后写上本人姓名)。
(七)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免试认定
1.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环节需提供本人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另一份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除特殊说明的材料外,以上材料无需复印件,审核过程仅需上交相片及体检表。
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双面打印)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
本文链接:http://www.cyqvip.com/html/87961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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