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造价信息网,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甘肃省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延迟!
甘肃省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延迟!
考试延迟通知:
广大考生:
2022年度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原定于9月3日举行,但由于7月以来我省本轮*发生,原计划开展的考试报名、考点考场安排等考务组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根据当前我省*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年度考试计划安排和考务组织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2022年度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及报名时间,具体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2年10月下旬(初步拟定于10月22日)。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8月18日;请考生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或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选择“网上报名”,按照规定程序报名。
因考试延期给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考前出现*防控政策变化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们将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栏目,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或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该项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具体学校及评估通过时间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人事教育”专栏“专业评估”目录查询。
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作。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3.填报信息。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增报人员需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凡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报名人员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报名表,留存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前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防止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再修改。
5.资格审核。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资格审核、政策咨询、报名条件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解答等问题,请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系统*作问题请电话咨询4000010370。
①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审核单位: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11号(雅居楼6楼)
*:0931—8814994、8841926
免考科目*:0931—8840480
②交通运输工程
审核单位: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35号四楼416
*:0931—2175853
③水利工程
审核单位: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31—1号七楼705。
*:0931—7822734
咨询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8月18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信息修改请咨询网报技术支持电话:
0931—4676230、0931—4676278
6.网上缴费。
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必须于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或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本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按*和本省有关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间*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执行*行业工程造价依据的有关部门,负责本专业权限范围内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
(一)*和本省统一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三)投资估算指标及地区基价;
(四)概算指标、定额及地区基价;
(五)消耗量定额及地区基价;
(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标准、工期定额、劳动定额;
(七)人工、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指导价格及市场价格。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由省人民*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并及时调整。第五条工程造价应当依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按建设程序有效控制。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第六条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在建设单位(业主)负责下,由设计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施工工艺(技术)标准、估算指标和有关规定*。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应当*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应当由承担该项目设计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概算定额和有关计价依据*。第八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建设、设计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项目建设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第九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当*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应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施工图、施工方案、定额标准及预算价格、指导价格及市场价格*。第十条鼓励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计价中开发、使用计算机软件。采用本省统一计价依据开发并使用的建设工程计价软件,应当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第十一条工程合同价款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以*和本省发布的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定额标准*工程项目预算、结算,不得违反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抬高或者压低工程造价。第十二条当年未竣工工程应当*年度工程结算,竣工工程应当*竣工结算。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未办清工程竣工结算的,不得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手续。第十三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投标双方通过市场竞争依法确定工程造价。第十四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并设立招标最高限价。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提倡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
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其计价方法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依据*和本省有关计价依据协商确定。第十五条建设工程造价中的下列费用应当在工程总价中单独列项,并按照规定标准计取,不得列入招标投标的竞争性费用。
(一)劳动保险基金;
(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三)工程排*费;
(四)工程定额测定费;
(五)住房公积金;
(六)*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费用。
甘肃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人数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甘肃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2504人通过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试通过率6.03%。对比甘肃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人数,同期增长0.2%。
【2021年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
甘肃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人数:2504人
甘肃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2504人).xls
甘肃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人数:41558人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甘肃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圆满结束》,9月11至12日,2021年度甘肃省一级建造师考试顺利结束。此次考试,我省应考人员41558人,较去年增长43%。全省共设置省直、兰州、张掖、武威、平凉、白银、天水7个考区,31个考点。
以上知识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建价[2010]618号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经济权益,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二O一O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经济权益,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控制价,是指已取得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根据*或省、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及有关计价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浮2%确定的工程最高限价。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招标控制价*依据:
(一)《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及《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二)本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
(五)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六)本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预算价格、指导价格或市场价格信息;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招标控制价应在开标前7日在甘肃省建设厅信息网等指定媒体上公布。同时公布*人的名称、地址及*。
招标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同时应将完整的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报省、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查。
第七条招标控制价备查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本形式,其内容及格式应当一致。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须统一使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
第八条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招标工程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统一按《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表5-8)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并列入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在工程结算时,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应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中核定标准进行调整。
第九条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在开标前5日同时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招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一)接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的;
(二)招标控制价中存在有意抬高、压低价格的;
(三)不符合*和本省有关规定的。
第十条*和省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市(州)、县(市、区)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招投标监督机构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第十一条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必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
(三)投诉事由;
(四)投诉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投诉人对投诉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投诉为名诋毁其他当事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对不符合投诉条件的应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将投诉情况书面通知招投标监督机构,由招投标监督机构通知招标人立即暂时停止被投诉工程的招投标活动,直到被告知投诉处理结论为止。
第十四条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
(二)投诉书提交的时间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三)投诉书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四)投诉事项不具体,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或不完整的。
第十五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到已受理的被投诉工程招标控制价的投诉书后,应及时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复核。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复核报告及时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后,由招投标监督机构将投诉处理结论通知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并由招标人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
投诉自受理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大中型工程项目可适当延长,但应将作出投诉处理结论的时间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投诉处理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顺延。
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根据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招标补遗和招标控制价计算底稿等相关资料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
第十七条复核费用由申请人按我省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收费项目和标准规定计算并预付。经复核确认招标控制价误差范围在±3%以内(含±3%)的招标控制价不再调整,复核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误差范围在上述规定以外的,复核费用由招标人或委托的*人承担。同时,经复核确认招标控制价误差范围在规定以外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工程造价*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诚信档案。
第十八条本省以往有关招标控制价管理方面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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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一级造价师怎么报名程序有哪些
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5日至8月29日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人事考试网(**cpta**)“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注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以往已在*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核验结果即表示注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3、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2019年注册的新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核验结果为“核验未通过”的人员,须进行人工资格核验。人工资格核查分为网上提交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方式。
1、网上提交材料适用人员范围及提供材料: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片;
(2)以取得学位报名且取得学位时间为2008年9月以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片;
(3)报考免二科的人员:
①上传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原件彩*片。
②上传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彩*片。
③上传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彩*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examfront),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报名信息确认后,不适用网上提交资料且系统无法自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人员。
现场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即可);
③单位盖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报考人员不用填写;
现场核查地址: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418号永利大厦16楼办证大厅,对外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5、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9年8月15日至8月31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zg.cpta**),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89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1元。(收费依据详见甘发改收费〔2017〕211号)。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需要开据发票的考生,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凭准考证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登录*人事考试网(*zg.cpta**)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待遇怎么样
好。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享受公务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待遇很好。甘肃,简称“甘”或“陇”,省会兰州市,**省级行政区。位于*西北地区。
甘肃省工程造价信息每月什么时间发布
每月中下旬。工程造价信息是一切有关工程造价的特征、状态及其变动的消息的组合,2022年甘肃省工程造价信息每月的中下旬09:00至18:00发布,甘肃造价信息网是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下的*网站,是对全省工程造价实行统一管理的机构。
本文链接:http://www.cyqvip.com/html/87959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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