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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二手房*,乐清买80万左右的二手商品房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乐清二手房出售,乐清买80万左右的二手商品房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关于买卖房屋税收政策

房地产交易税收知识

1、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应缴纳哪些税金?答:纳税人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应缴纳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一、契税 2、纳税人申报缴纳契税应提供什么资料?(1)一手房应提供以下资料:答:①购房者身份证;②购房发票;③购房合同;④乐清市房产卖。契;⑤契税缴纳申报表(窗口领填)(2)二手房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交易双方身份证;②乐清市房产卖契;③买卖契约;④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土地证);⑤国有土地证单间房交易另加土地部门开具土地地价确认单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⑥购买住房再销售的提供原已征契税的契征;⑦自建住房销售提供自建证明(如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⑧契税缴纳申报表(窗口领填)。(3)企业(单位)房产交易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交易双方营业执照;②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房屋、土地所有权证;④交易双方订立的卖契;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已税凭证;⑥乐清市房产卖契;⑦交易双方企业章程;⑧房屋、。土地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⑨契税纳税申报表(窗口领填) 3、土地使用权出让应提供以下资料(企业事业单位):①建设用地批准书;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⑤营业执照;⑥土地局的缴款通知书、定界图;⑦各项规费付款凭证;⑧用地协。议书;⑨企业章程;⑩契税纳税申报表(窗口领填) 4、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对申报期限有何规定?(1)商品房。为纳税义务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取得销售发票的当天。(2)二手房。为纳税义务人签订房产过户协议的当天。(3)土地使用权出让。为纳税义务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当天。(4)其它方式(如赠与、交换)为接受赠与或签订交换协议的当天。。(5)申报期限为发生纳税义务的当天起一个月内(30天) 5、契税计税价格如何规定?(1)一手房。凭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商品房销售发票载明的价格计征,其中 99年 7月 31日前购入的商品房采用财政机关核定价格计征。(2)二手房。一律按财政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计算。采用公开招投标竞价拍卖等方式,取得的二手房,在一年以内的,按取得时的价格计算,超过一年的,采用财政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计算。(3)土地使用权出让。①97年 9月 30日以前出让的,不征收契税。②97年 10月 1日以后发生的:A、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后经批准转为出让的,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出让全额为计税价格;B、土地征用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土地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其中: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经济利益。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可由*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主管征收机关确认的价格。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为竞价的成交价格。 6、对个人购买住房如何征收契税?答: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 3缴纳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减按 1.5缴纳契税。 7、转让生产经营用房、企业之间房产转让如何征收契税?答:转让生产经营用房、企业之间房产转让按 3缴纳契税。 8、转让土地如何征收契税?答:转让土地按 3缴纳契税。 9、关于*补偿住房契税如何征收?答:关于因城镇房屋*补偿重新购置的住房,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10、是否有其他有关契税政策?(1)企业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答:有。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2)企业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3)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免税契税。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执行至 2008年底)权属,不征收契税。

二、营业税 11、2006年 6月 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对外销售如何征收营业税?答:从 2006年 6月 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 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5年(含 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5年(含 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依 5税率缴纳营业税。 12、普通住房认定有哪几个标准?答:2005年 5月 31日乐清市人民*确定的我市普通住房标准为:(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 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 13、单套建筑面积如何认定?单套答:(数间)建筑面积是指房产证主页上注明的建筑面积,应包括公摊面积,不包括车库及违章建筑面积。 14、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住房,原购买时间怎么确定?答: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住房,原购买时间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如果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时间不一致的,按孰先原则确定。若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有困难的,可以财政部门或房管部门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盖财政或房管部门法定印章作为依据。 15、售房收入和购买房屋价款如何确定?答:个人销售住房售房收入统一以契税窗口核准的价格为准,即与财政部门征收契税的价格一致。购买房屋价款以销售方提供的其购入时取得的发票上载明的金额,或契证(契税完税证)上注明的契税征收价格为准。 16、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住房,按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是什么? 1对个人购买商品房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提供原件有困难的,也可以凭房管部门提供其购买住房时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复印件,并盖房管部门的法定印章,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时间在 2005年 5月 31日以前) 2对个人购买非商品房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提供原件有困难的,也可以凭房管部门提供其购买住房时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复印件,并盖房管部门的法定印章,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如果不能提供发票原件(复印件)的,可按原购置房屋已缴纳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金额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金额。对个人购买非商品房住房(时间在 2005年 6月 1日以后)对外销售的,按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提供原件有困难的,也可以凭房管部门提供其购买住房时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复印件,并盖房管部门的法定印章,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 17、纳税人申报缴纳或申请免征营业税应提供什么资料?(1)交易双方有效证件;答:(3)(2)售房人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4)购房合同(契约)(5)《销售不动产专用发;(7)其他税务机关要票》(6)房产中介机构提供的价值评估书;求提供的资料。 18、办理征免营业税和开具《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流程如何?答:2006年 6月 1日以后,个人销售住房应持以上第 7条规定的有关资料到所属地税分局申请办理征免营业税手续。各税务分局根据市府确定的普通住房标准,对纳税人提供的销售住房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免税条件的,由纳税人填制《个,经各税务分局审批后给予免征营人销售住房减免营业税申请表》业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确定征收营业税,各税务分局一律在当地征收入库。各税务分局按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后,对纳税人开具《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19、其他房产交易过户营业税政策有何规定?答:自建转让和继承、赠与等牵涉到的个人住房过户适用老政策。但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住房仅限 1套;继承、赠与等牵涉到的个人住房过户,不征收营业税。但赠与须提供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赠与”公证书。 20、继承、赠与或析产的其他个人自建自用房屋对外*,是否享受免税优惠?答:不能按自建自用住房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21、以个人合伙、联建等形式建成房屋对外*的,是否享受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答:不能按自建自用住房享受免征营业税 1套的优惠政策。

三、个人所得税 22、个人房产交易的征税范围是什么?答:个人*住房包括商品房、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含、已购公有住房、城镇*安置住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房、别墅等和生产经营用房的,均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23、2006年 8月 1日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答: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并按 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 1(别墅按 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24、房屋原值如何确定?(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答:关税费。(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原购(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规定的标准确定。(国(5)城镇*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管理条例》务院令第 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①房屋*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②房屋*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③房屋*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④房屋*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5、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哪些费用?答:包括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①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②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 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2)支付的住房*利息。纳税人*以按揭*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利息,凭*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26、个人住房转让所得有何优惠政策?(1)答:对*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 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①个人*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纳,并纳入专户存储。税保证金收据”②个人*现住房后 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③个人*现住房后 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④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⑤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2)对个人转让自用 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7、个人*营业房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从 2006年 9月 1日起,个人*营业房(包括店面、商铺、摊位、办公楼等非住宅性房屋)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预征率暂按2执行。

四、土地增值税 28、什么是土地增值税?答: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 29、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政策有哪些?(1)居民个人转让普通标准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答:(2)因*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3)因城市市政规划、*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4)对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乐清海上明月为啥这么便宜

乐清楼盘网二手房交易频道为您提供乐清海上明月小区151㎡房屋*信息:本房屋位于海上明月、售价136.00万、户型4室2厅、南朝向、低层、毛坯

乐清买80万左右的二手商品房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温州乐清市80万左右二手房过户费用,根据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最新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由原先的满5年免征营业税调整为满2年免征营业税,同时依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具体税费明细如下:

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

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2)买方不是首次购房;

(3)车库;

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

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5%缴纳营业税;

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价格)*税率5.55%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

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工本费:一个证件80元;二个证件90

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需要缴纳)

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需要缴纳)

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

公证收费标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乐清二手房挂牌量怎么查

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打开浏览器,进入乐清市房地产信息网的官方网站或其他房产信息网站,例如链家、安居客、58同城等。

2、在网站的搜索栏中输入乐清二手房或相关关键词进行搜索。

3、在搜索结果页面中,可以找到乐清二手房的相关信息列表。

4、根据自己的需求,可以通过筛选条件进行进一步的搜索,例如房屋面积、价格、户型等。

5、在搜索结果中,可以看到乐清二手房的挂牌量,一般会显示在搜索结果页面的顶部或侧边栏中。

乐清二手房中介费是按照网签收吗

不是。网签只是将二手房交易信息登记在网上,是不用收取任何费用的,许多人在二手房交易的时候,都会委托房产中介*,中介通常会收取中介费,也不收网签费用。但房屋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合同,只想找房屋中介做网签出个网签合同,中介通常会收取一定费用。

乐清二手房成交量

3394套房源。根据查询房产网显示,截止于2023年8月11日乐清二手房成交量为3394套房源。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

住房限购令的实行案例

2010年9月29日,*有关部委下发通知,推出五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房地产调控,要求地方立即制定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并严格实行问责制。随后,各地楼市调控细则纷纷落地,在众多措施中比较突出的就是“限购”,显现*调控楼市的决心。

2010年9月30日晚上,深圳紧急出台“限购令”,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其中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2010年10月1日,厦门市国土房产、金融管理、税务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有关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决定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010年10月7日晚间,继深圳、厦门之后,上海也出台“限购令”,具体为:“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2010年10月9日,宁波市出台楼市调控细则,亦规定每户居民在本市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2010年10月10日,福州市新出台的房价调控补充细则规定,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细则还规定,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五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

2010年10月11日,杭州市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等相关收费,并提出落实差别化信*政策。浙江台州成为首个公布的城市。台州市发布的通知强调,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业内人士表示,台州的限购令比较宽松,限购范围只是落在“市区”和“新房”的概念上,涉及“二手房”和“郊区”概念的则不限购。不过此次台州率先公布限购细则也透露出两个信息,其一是住建部可能不集中公布名单了,退而让城市零星公布;其次,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将是重点。

据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接下来打击全国范围内的投机投资炒房可能还有新动作。住建部已经开始逐步推进房地产热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和数据库的异地联网工作,这项工作完成后,同一权属拥有人名下在不同城市的房产将得以“一并查询”,异地购房的资金流向、程度、走势将可以得到“统一监控”,可以重点打击大投机客。在2010年10月15日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台了《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说明》,正式将广州限购令的细则落到实处。10月15日以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交易细则如下:

一、契税

1.普通住宅:90平方以下(含90方)而且是唯一住房:按1%征收。

2.普通住宅:90方(不含90方)-144方(不含144方)而且是唯一住房:按1.5%征收

3.非普通住宅144方(含144方)以上、以及非唯一住宅的普通住宅:按3%征收

4.唯一住房的定义: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没有住房,只有即将准备新购的这套住房。

例如:曾经有一套住房卖了,现在没有持有住房,现在再新买一套,是属唯一住房。

例如:名下有车位及商铺,但没有住房,现在新买一套,也属唯一住房。

二、个人所得税

*自有住房在一年内新购房的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住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十区限新购买一套住房。

办理交易手续时需增加提供购房人的户口薄和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十区限新购买一套住房。

办理交易手续时需增加提供购房人的户口薄和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购房人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且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不能购买住房。

4.未满18周岁的人士,限制在本市单独购买商品住房。

5.香港、澳门、*及外籍人仕机构或个人新购房:

1)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2)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

3)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采取实名制,并持有效证明(境外机构应持我*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应持其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我方批准的证明),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以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住处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非网签合同的以房地产登记部门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二手住房: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2010年10月17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外发布楼市调控细则,不仅限制广州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房,限制外地人在广州买房,还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在广州买房。 2010年10月18日下午,大连市建委宣布,大连将从今日(19日)其将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这是继广州、海口、三亚等城市近期宣布实行限购令之后,全国宣布实行限购令的第13个城市。大连出台的地方细则除限购外,还包括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政策、严格执*地产税收政策、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给、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等十个方面。

在房*方面,大连各商业银行将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

细则同时要求,对*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大连细则还提出,明确要求增加住房用地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城市中心区年底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房源1.2万套,筹集廉租住房租赁资金3000万元,全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00套。

为了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大连市还发布了《规范预售通知》,通知将商品房预售的工程进度标准提高到七层以下主体结构封顶,八层以上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有效缩短预售到工程竣工时间。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按工程建设进度进行核拨,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证建设工程按时竣工交付,杜绝烂尾楼、携款潜逃等损害购房者利益的*发生。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要求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能够有效防止一房多卖、虚假交易、倒卖炒房、捂盘惜售等行为。 2011年1月5日,郑州市房管局通报郑州市*《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通知》和房管局《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限购商品住房的通知》,宣布从6日起郑州市开始实施“限购令”。即自2011年1月6日,在郑州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未来路与农业路未交界处以中州大道为界)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按照这一规定,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新政对外地人在郑州市购房进行了条件限制。

继今年1月5日郑州市对市区部分区域商品住房“限购令”实行之后,从3月4日开始将实行更为严格的“新版”商品住房“限购令”。

3月3日,郑州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通知》,推出包括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严格执行限购政策等在内的15条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这是“新国八条”在郑州的落地政策。在新版限购令中,严格并细化了限购政策:已有两套房的本地人不能再买房,外地人在郑州最多只能买一套住房。至此,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内全面限购商品住房第二套房,但高新区和经开区不在限购范围。

在“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这一条款中规定:自2011年3月4日起,对在郑州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郑州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郑州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郑州市区向其售房。

与前不久郑州市出台的限购令相比,这个限购令更严格,将此前未作限制的郑东新区和二手房均纳入限购范围,并明确规定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有一人为本市户籍的,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在本市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和已进行网上签约但尚未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

3月3日,郑州市*还下发通知,要求省会各金融机构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落实“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2014年6月10日17时许,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其新浪V认证微博上称,从中介内部获取的消息,即日起,沈阳限购取消,本地人和外地人可购多套住宅。“如消息属实,则沈阳把贞节牌坊全面推倒了!之前,无锡、南宁、天津、宁波、温州等只是局部松绑!”

6月10日,记者从沈阳多个房地产人士处证实,沈阳市房产局当日早间已发布草案,将在近期内出台取消限购政策,内容包括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人士均可购买多套住房,“草案尚未公开,只是有房产局的人向我们透露了有这回事。”沈阳市房产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未否认这一消息,称“今早上确实出台了一些政策”。

*表态

沈阳市没有全面取消限购,只是调整。这是误读。

“沈阳市没有全面取消限购,只是调整。这是误读。”6月10日19时50分,沈阳市住建系统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沈阳市正在调整限购政策,具体内容是针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即对本市户籍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在二环内可以购买多套房屋,但银行不提供任何*,需要一次性付款,不给予任何形式*。 2013年8月6日,温州是开始调整限购政策的。根据新政,温州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两套房

15日下午,温州市住建委房屋登记大厅。大厅内800多个座位基本座无虚席。

一位50多岁的妇女正在向负责发放排队序号的女工作人员咨询:“我家已有一套房子了,现在又看上了一套房子,想买过来给儿子做结婚用房,是否可以登记产权?”

该女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啊,从上周开始,一户家庭就可以购买两套房子。”

随后,记者接着问:“那从可以购买两套房子开始,每天的交易量是否有上升呀?”

工作人员回答:“那个当然啰,现在都下午4点多了,大厅里还有这么多人。”

“楼盘展示中心被挤爆了”

以前一户限购一套,现在可以买两套,这会不会导致房价反弹呢?昨天,记者走访发现,最近温州市民买房的热情有回升现象。

一位姓周的企业老板告诉记者:“得知政策放宽的消息,上星期六,温州一企业老板召集多位亲朋好友到乐清一个将要开盘的楼盘看房,买房热情比以前高了。”

正想买房的叶先生则说:“这消息一出来,我马上就知道了。如果有好的房子,我还想买。”

温州一售楼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楼盘展示中心一下来了2000多人,挤爆了!”

一房地产老板告诉记者,新政对房地产行业来说是利好,在一定程度上会带高交易量。 2014年6月26日上午,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正式发表取消楼市限购令的实施意见,成为全国首个”破限”的城市。

据不完全统计,在呼市正式放开限购之前,南宁、天津、无锡、温州等18城已明确发文或表态限购政策已做调整。此外,福建、杭州、长沙等地”破限”传闻频出。 2014年9月26日,苏州市住建局确认,苏州五大区全线取消限购,90平米以下房屋也取消限购了。凡在该市区域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实行限购。

即日起,苏州市相关部门在办理网上签约、合同备案及相关登记手续时,不再核查购房人住房情况、不再要求提供户籍、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这意味着苏州从2011年3月1日开始的限购政策成为“历史”。

目前江苏省三个实行限购的城市无锡、南京、苏州相继全面取消限购。苏州全面解除限购令之后,我国46个限购城市中只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亚6个城市未松绑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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