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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怎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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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兰州住房公积金电话最新查询方法分享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进入

说明:十五位的身份证号已全部更新为十八位,查询时直接输入十八位身份证号查询。

身份证最后一位是X的查询时输入大写X查询。

电话查询:请拨打兰州市公积金*(0931-4560000)进行查询。

[兰州公积金查询数据由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兰州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931-8878627),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提取等政策。

兰州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设办公室、计划归集处、*管理处、财务处、稽核处、信息处、稽查处、研究室八个处室;下设铁路分中心、兰州市营业部、永登管理部、榆中管理部、皋兰管理部、红古管理部等六个分支机构。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27号

邮编:730030

电话:0931-8878627、8457692

网址:登录官方系统P>

兰州公积金查询网址:登录官方系统p>

兰州公积金怎么查

法律分析:现场查询: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86号);红古区管理部(海石湾镇平安广场天健10号楼);榆中县管理部(城关镇栖云南路255号);皋兰县管理部(城广场政务大厅东侧)等查询;*查询:登陆兰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0931-12329。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兰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兰州怎么查住房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查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兰州公积金网上提取*作指南

兰州公积金网上提取*作指南

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现了互助性和保障性的作用,通过住房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提高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增强了职工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能力,也体现了互助互济精神。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兰州公积金网上提取*作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缴存职工通过网厅可实时查询住房公积金全量信息,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状态、月缴存额、缴存比例、*金额、*期限、*余额等信息。

2、职工退休提取,只要满足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公积金账户是封存状态,无需任何材料,可直接通过网厅办结,提取资金实时到账。

3、单位版网厅能够为缴存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带来极大的便利,通过网厅单位版,专管员可进行单位账户的各类信息查询及明细打印业务,以及个人新开户、封存、启封,单位缴存基数核定、公积金在线汇缴业务。

4、个人用户使用电脑浏览器打开省中心门户网站(点此进入网址),点击右侧“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下的“个人业务办理”,进入后完成“新用户注册”,即可登录网厅。

5、若注册过程*现错误提示,说明注册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及手机号码三要素与省中心系统中账户不符,请持身份证到省中心业务受理大厅窗口进行信息核实和变更,再进行账户注册。

6、单位用户登录首先需要向建设银行申领Ukey网银盾,同时从*建设银行*(点此进入*)下载安装网银E路护航安全组件,在电脑USB接口*网银盾后,登录省中心门户网站(*gssgjj*),点击侧“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下的“单位业务办理”即进入单位版网厅。

扩展:甘肃兰州13类情形均可提取公积金

看清了兰州13类情形均可提取公积金。为规范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兰州市实际,《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作规程(2015年12月修订)》(简称《规程》)于近日制定出台。《规程》中明确指出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等13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对对应情形下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时限、额度及手续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离休、退休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退休文件)。无退休证明的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按身份证的出生日期给予办理。离、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已经封存,并且职工本人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不出具单位介绍信。

职工*亡或被宣告*亡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注明代办人的身份证信息,如果是继承人办理的须注明该继承人的身份证信息以及与*亡职工关系)、代办人身份证、职工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亡证明(*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页、丧葬费收费单中的任意一项)。提取额度为全额销户提取。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本息

申请资料分别为:偿还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本息,属于还款期内部分提前还款的,按照中心**作规程中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的规定办理,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本息,属于全部还清后再提取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受委托银行出具的还清*的’凭证;偿还本中心以外的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申请本笔*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加盖银行业务鲜章的*余额对账单或还清*的凭证,等等。*本息总额;还款期内冲还本中心*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视同提取额合并计算。

用于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

本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必须是在中心开户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并且从未以本条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或者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为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

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符合规定情形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1—6级《残疾人证》、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非兰州市户籍职工或农业户籍职工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户口证明(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或户口迁移证)、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人民*判决书、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兰州市城镇户籍职工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提取时限以中心账户停缴时间为准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额度为全额销户提取。

被纳入兰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托管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身份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范围为可以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1—6级《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提取时限为《残疾人证》有效期内可以提取,且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每年提取额为职工本人和配偶当年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情形又分为在兰州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异地购房两类情况。又详细分为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在兰州市购买经济适用房或保障房、在兰州市购买二手住房、在兰州市购买*安置房、在兰州市购买其他住房、在兰州市以租代购租赁单位周转房或公寓房、异地购房、购房职工补办提取、在兰州市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在兰州市大修自住房屋,共10个类别。

本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凭证、缴纳租金票据,租赁合同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租赁商品房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兰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当年内有效)、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提取职工为单身的,出具《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

兰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工作调出兰州市或异地就业,不具备转移条件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变动证明(工作调动文件或者新、旧单位的证明)。提取时限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间为准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额度为全额销户提取。

纳入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职工未重新就业

申请资料:《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身份证。提取时限以《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发放时间为准,达到两年以上才能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或者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

申请资料:为患重大疾病住院*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的住院证明(加盖医院鲜章的病历复印件或者住院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单;患重大疾病需进行长期门诊*,花费较高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以前年度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的住院证明(加盖医院鲜章的病历复印件或者住院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单)、本年度在县级以上医院门诊*票据。提取职工的配偶患重大疾病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还须提供户口簿,如果户口簿不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则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其父(母)子(女)关系,无法证明的不予办理。提取时限为患重大疾病,住院*的,以住院费用结算单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患重大疾病需进行长期门诊*,花费较高的,在*期内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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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电话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电话:0931-8730782(大厅)。

七里河管理部、地址: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819号 843号(百合家园4号2楼西侧)、电话:0931-2313579。西固管理部、地址:西固区福利东路蓝馨花园A区东侧4号商铺、电话: 0931-7553351。

安宁管理部、地址:安宁区建宁东路康居小区北门东侧2楼、电话:0931-7650551。铁路分中心、地址:城关区和政路金轮广场187号。电话:0931-4954715。永登管理部、地址: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电话:0931-6423205。

相关信息: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县级建制,事业性质,由兰州市人民*直接领导,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办公厅关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专门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与运营的职能机构。

中心主要负责兰州行政区域内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单位住房基金、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支付、核算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发放业务,保证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支持住房建设和居民个人住房消费,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居住水平。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怎样查询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步骤:

1、进入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页面;

2、输入本人身份证号;

3、输入查询密码;

4、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查询年度,即可查询本人的缴存信息。

温馨提示:

1、十五位的身份证号已全部更新为十八位,查询时直接输入十八位身份证号查询。身份证最后一位是X的查询时输入大写X查询。

2、住房公积金网站初始查询密码为“111111”,请尽快修改密码。

3、单位未将职工的身份证号码报中心录入系统的及本人身份证因换证号码变更的职工,请尽快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管理中心将尽快录入或修改您在查询系统内的身份证号码,以方便您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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