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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育信息网 扩散刚刚,台州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台州市教育信息网 扩散刚刚,台州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扩散刚刚,台州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近日,台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现将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招生规范和要求

(一)

严格依法开展招生工作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要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

严格规范招生区域和对象

1.招生区域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要严格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以下简称审批地)内招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在学校所在县(市)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在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下同)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主管的,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具体名单见文末)。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面向全市启动补招程序。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跨地市招生。

2.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的具体规则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执行。台州湾新区内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包含原椒江区、路桥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椒江区、路桥区审批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包含台州湾新区原属椒江区、路桥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审批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要求如下:

(1)户籍类。指户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2)学籍类。指小学学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仅针对七年级报名);

(3)房产类。指父母或监护人房产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4)经商务工类。指父母或监护人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经商务工,且满足当地社保缴纳年限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填报民办学校,其父或母或监护人须缴纳社保满1年(截止当年8月31日),非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各地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为准。

3.受当地*委托并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照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三)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地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下达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发文公布。市教育局审批并主管的,由市教育局*招生计划并下发至县(市、区)教育局和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市教育局审批、区教育局主管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审批时确定的办学规模,*跨区招生计划并下发至三区教育局和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各地须将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纳入本地年度招生计划,并发文公布。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四)

严格就近免试入学

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体艺专门学校(各地公布的体艺特色学校不等同于体艺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

严格实行均衡编班

各地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六)

严格管理学生学籍

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二、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

同步招生

(七)

公开招生信息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网络平台、入学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入学报名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方式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八)

同步网上报名

全面实行全市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另行发文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民办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将以报名指南形式另发)。选择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报一所学校。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信息可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九)

同步招生录取

全市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阶段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1.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遵循“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民办学校在摇出录取名单后,应继续摇出一定比例的替补名单,具体人数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动放弃录取机会(原则上不允许放弃)而导致的学位空余,由替补名单自上而下替补录取(在市区或全市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替补录取仅限于分配名额所在县(市、区)),在替补录取过程中若发现学校存在劝退或者变相劝退现象的,其空余学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锁定,3年内不再使用。

3.已被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其他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入学。已正式入读民办学校的新生,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转学到当地其他学校。

4.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公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招。若在审批地仍补招不足的,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跨县(市、区)补招。补招对象为符合条件且没有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补招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

5.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少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直升人数多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或初中部招生计划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需要补招的,均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开展招录。校内小升初直升工作应在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录取前完成。

6.电脑摇号录取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实施,录取过程须有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构等到场全程监督公证,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电脑摇号录取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

三、全面保障特殊群体接受

义务教育

(十)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各地要根据《浙江省人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同城化待遇。各地要努力扩大学位供给,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积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十一)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十二)

保障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

各地要积极落实*和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解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问题。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市的中小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全面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

(十三)

规范招生宣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宣传活动,统一规定辖区学校“校园开放日”等招生宣传活动时间,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辖区的学生及家长开放活动。各类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或预约招生,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和面谈。

(十四)

做好“数字化”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及时将本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对接市入学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家长办事。全面推行数字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发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十五)

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各地要积极推动区域内学校配套建设,切实做到学校建设和城市发展同步。要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大力加强“互联网+义务教育”工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质量,着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十六)

有序实施学位爆棚学校户籍生分流调剂

各地要基于学校办学规模控制、班额控制等有关规定,确定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时发布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红色预警信息。对出现户籍生入学学位爆棚的公办学校,要基于公开公平、相对就近就便原则,统一*作规则、统筹安排,平稳有序实施户籍生入学的分流调剂。

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执纪问责

(十七)

强化主体责任

各地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要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十八)

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管理,严格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并建立违规问题通报*机制。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或挂牌督办整改。

(十九)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学校游离于“公民同招”等规则之外,进行提前预招、跨地预招、超核定计划招生、事后更改招生计划追加招生、招后调包、挂靠学籍、违规转学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利用民办学校托管公办学校之名搞变相“掐尖”、变通照顾、人籍分离、挂靠就读等违规行为;学校不得在招生宣传和报名条件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

(二十)

严肃执纪问责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应责令相关学校立即纠正,超额招收的学生应予清退,并按超额招生数或空挂学籍数等(倍)量核减其下一年招生计划。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不作为或治理不力,区域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在市区或全市范围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名单

一、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学校(在市区范围招生)

1.台州市实验小学

2.台州市实验中学

3.台州市外国语学校

4.台州市书生中学

5.台州市双语中学

6.台州国际文武学校

二、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主管的学校(在全市范围招生)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

延伸

阅读

事关中考

台州市教育局最新消息

为了使广大初三学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我市关于2023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招生管理及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台州市教育局发出《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3年中考即将来临,台州市教育局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祝愿!对您三年来始终如一对台州教育工作的支持以及对孩子辛勤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即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迈向高中段教育的重要时刻,您的孩子将面临人生一次重要选择。作为家长,您一定十分关心高中入学政策,一定希望了解我市高中阶段招生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关于中考要求

我市中考实施的是“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合一),所以,所有的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中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包括特长生)。

二关于志愿填报在各级*委和*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已能够满足初中毕业生的就学需求。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增加了学生选择性,促进了学生个性发展,涌现了一批多样化特色化办学的普通高中,为学生顺利适应新高考打下坚实基础。为更好地了解有关政策,帮助孩子选择适合的学校填报志愿,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23年是台州市区(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和台州湾新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后招生制度改革的第五年,市区初三学生家长还要认真阅读《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初三家长还要及时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考有关信息。此外,请家长务必注意,考生就读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用,以其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为标准。三关于学籍管理目前,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学籍实施全国联网管理,严格执行“一生一号、人籍一致”。学生必须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档案与电子学籍联动,采用“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高一新生入学时,均须从初中毕业生库中迁移电子学籍档案,才能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要特别提醒的是,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四关于招生纪律中考与高中招生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精神,公办普通高中应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也不得以民办普通高中名义招生后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习。任何学校均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不得违规招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我局将不予办理该学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审批与迁移。家长朋友们,请您务必了解省市关于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当您的孩子准备报考跨市、县(市、区)学校时,请您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允许跨区域招生的文件,以免给您的孩子带来不必要的入学注册麻烦。

少年有志当擎云,青春扬帆启新程。您的孩子即将开始人生中又一次饱含激情与活力的旅途,衷心地祝愿他(她)在即将到来的中考中,考出满意的成绩,进入适合自己发展的理想高中学校。让我们携手同行,遵规守序、护航成长,共同营造良好的复习迎考环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台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30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87dh*/xl/

2022年上半年浙江台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在台州市的社会人员;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驻地在台州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

4.在台州市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台州市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来往内地通行证、*居民持有效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社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18日。

2.在台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另定,具体工作安排由学生所在学校与各级教育认定机构联系后由学校发布,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应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申请认定并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通过审核且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教师资格网”(**jszg.edu*),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其他种类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②选择“确认点”。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驻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领取。

④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二)体检

申请人应严格执行当地*防控有关要求,按照确认点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按时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申请人自行下载相应的体检表并打印,准备2张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其中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在体检当日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确认已怀孕,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其他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三)受理审核认定

1.提交电子材料。网报成功后,申请人要及时(6月20日前)按下列电子材料清单要求把相关材料原件全部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并发送至确认点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中认定高中教师资格(含中职)的发送至邮箱77125737@qq*。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报名号”(如:高中语文+张三+报名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所有申请人都提供);

②《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台州的申请人提供);

③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台州但在台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④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下载)(不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

2.审核认定。6月30日前,台州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电子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结合体检结果给出认定结论,在各官方网站公布(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申请人可适时登陆“*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

3.证书领取或送达。申请认定通过者请及时关注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公告。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体检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书》并对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网址和*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

台州市教育局的领导信息

*委*、*。

主持全面工作。

联系单位:办公室、台州学院。*委副*、副*。协助*分管基础教育、安全、综治、维稳、教育科研、电化教育、教学研究、语言文字、关工委等工作。联系单位:基教处、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朱沛夏副*。协助*分管计划、财务、教育收费、教育扶贫、统计、校网调整、教育装备、基本建设、校舍(设备)安全、消防等工作。联系单位:计财处、教仪站。徐涛宁*委委员、纪检组长。协助*委*、*分管纪检、监察、政工、*务、人事、师训、干训、工会、依法行政、治理教育乱收费、信访、老干部等工作。联系单位:人事处、监察室、教育工会。童文兴*委委员、副*。协助*分管高等教育、招生、自学考试等工作。联系单位:高教处、教育考试院、高教园区管理中心、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台州广播电视大学、浙江现代艺术专修学院。协助*联系台州学院。张江*委委员、副*。协助*分管职业教育、*教育、民办教育、开发区教育等工作。联系单位:职成教处、开发区教育分局、市职业中专、浙江吉利汽车工业学校。袁相千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协助*分管教育督导、教育调研。联系单位:督导办。

2022浙江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26人公告(一)

【#教师招聘#导语】2022浙江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26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0日上午11:00截止,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优秀学科教师共26名。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学校均位于台州市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教育网(*jyj.zjtz.gov*,“通知公告”栏目)及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zjtz.gov*/“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3.浙里办APP(台州市→台州掌上教育→“教师招聘”)。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上午11:00。

2.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

(4)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可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

(5)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学科竞赛教师另作要求);

(6)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按序整理成一个清晰的pdf扫描件。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和pdf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学校+岗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后,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默认报考人员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二)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地点为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附近,具体另行通知。

(1)初试

初试前,考生需当场提供报名时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序整理成册)。

由考核组专家对考生进行初试,评估考生与岗位匹配度。通过初试人员将进入复试环节。同一岗位通过初试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则取消该岗位。

(2)复试

复试由试讲和笔试组成,满分折算为100分,试讲占70%、笔试占30%。试讲环节由考核组进行量化打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5分(满分为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台州教育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学科竞赛教师按相应要求)、荣誉(或成绩)等有关证书或证明,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提交材料与所填报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同时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岗位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违约,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若有个别岗位未能开考,在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情况下,可在已开考的同一学科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录,最多补录1次。

4.符合台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安家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

5.如遇*防控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迟考试,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台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具体岗位咨询详见附件1。

2.监督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6-88582150;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2.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报名表

3.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

原文标题: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公告(一)

文章来源:*jyj.zjtz.gov*/art/2022/10/24/art_1229047544_3828538.html

2021年浙江台州市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信息技术专业人员1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已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硕士人员要求其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均为计算机类。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8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88582150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可邮寄)。上述证件证书的原件在考试前进行现场查验。

3.经资格审查后,若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二)考试

主要考核综合业务水平与能力,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30%,结构化面试(面谈)占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次考试设合格分,低于75分不予录用(总分为100分)。

(三)考察

考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聘的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教育局网站“教育技术”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市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公开选聘报名表

2022年4月份浙江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0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学科教师共20名。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学校均位于台州市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教育网(*jyj.zjtz.gov*,“通知公告”栏目)及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zjtz.gov*/“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3.浙里办APP(台州市→台州掌上教育→“教师招聘”)。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考试

1.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7日下午16:00,应聘者登录台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系统(*recruit.tzedu**,下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后,我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初审时默认报考人员所填信息真实有效。2021年9月以后市直学校拟录用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022年5月10日下午我局将在台州教育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则该岗位不开考。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8:00-5月13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4.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按1:5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遇*防控等因素影响推迟考试,届时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现场提供报名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后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由学信网或所在高校出具在读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相应认证)、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材料按序整理成册)。应届生需同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台州范围内正式事业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与资格初审时所填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自动进入面试环节。

6.面试

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组成(其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体育、美术、学前教育5个学科还需进行技能测试),由考核组评委量化打分。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占比具体见附件1。面试和技能测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均为75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三)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台州教育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荣誉(或成绩)等有关证书或证明,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同时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岗位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违约,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若有个别岗位未能开考,在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情况下,可在已开考的同一学科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录,最多补录1次。

四、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0576-88582150/81818917;

传真:0576-88582035。

2.监督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6-88582016;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2.同意报考证明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1日

台州市教育投诉电话号码是多少啊

办公室电话:88582010。

信访投诉:88582646。

纪检监察:88582016。

台州教育信息投稿: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88582000。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

邮编:318000。

扩展资料:

相关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普法工作。

2、直管处:

承担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学区划定、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师生评优评先(区级)、规范办学行为、信访处理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台州市教育网-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台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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