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积金查询网,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额度和*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通知书,银行接到*通知书后办理*,并将*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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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地址
法律主观:
吉林住房公积金地址:总部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南山街225号船营分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昌邑分中心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188-7号龙潭分中心吉林市龙潭区湘潭街28号丰满分中心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0号永吉分中心永吉县永吉大街2158号磐石分中心磐石市人民路1777号(磐石建行二楼)桦甸分中心桦甸市桦甸大街212号(桦甸建行三楼)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吉林市公积金如何查寻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解放西路鸿博御园附近,你有公积金帐号可以坐46路到鸿博御园站下车直接去查。也可打电话或发短信查询。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有两种方式: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吉林市公积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要怎样查询
查询范围:公积金存款馀额,详细查询。公积金*余额.*还款明细查询。查询流程:1、ATM设备提供公积金存款和*馀额查询的具体查询方法:存款人将联名卡*ATM设备,输入密码后单击其他业务,选择联名卡查询,单击公积金存款馀额查询或公积金*馀额查询2、自动终端设备提供公积金存款馀额、明细和公积金*馀额、偿还明细查询、印刷功能。具体查询方法:单击收费业务,*联名卡,选择公积金查询,单击公积金存款馀额查询、公积金存款明细查询、公积金*信息查询或公积金*明细查询,显示相关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可将相关内容进行打印。3、网上银行提供公积金存款馀额、明细和公积金*馀额、还款明细查询和下载。手机银行(WAP)可向存款人提供公积金存款和*馀额查询。存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WAP)查询公积金信息。只需按照相关提示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吉林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按规定准备资料
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
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
3、申请人签字确认
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
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
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
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具体如下:
1、用于购房。若想*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公积金*利率低,可以为*用户节省不少*利息;若不办理*,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本息;
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
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支取
支取办理程序
1、支取人持所需要件到中心服务大厅3-4号窗口初审、复核。
2、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由提取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3、合格者由提取人凭支取凭证到中心附近商业银行支取现金。
支取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
*:64805000,648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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