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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招生网 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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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桂林理工大学录取查询入口桂林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为主的高校。学校源于1956年原*重工业部在广西组建的桂林地质学校,历经五改归属、十易校名的发展历程,其中,1978年更名为桂林冶金地质学院,1993年更名为桂林工学院,2009年正式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工程院院士、*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环保联合会副*、*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曲久辉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现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

学校现有二级教学单位19个,本科专业75个、高职专科专业50个,有46个区内一本招生专业;各类全日制在校生37000余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类别,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7大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教育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校。

2020年桂林理工大学录取查询入口为: **glut.edu*/

二、桂林理工大学重点专业名单有哪些

度*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8个):应用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旅游管理等

度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11个):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统计学、测绘工程、风景园林、勘查技术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行政管理、城乡规划、环境设计、工商管理等

*级特色专业(5个):资源勘查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旅游管理、勘查技术与工程、环境工程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2个):

本科层次: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测绘工程

研究生层次: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地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测绘工程、计算机技术

广西高校特色专业(11个):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旅游管理、资源勘查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冶金技术(高职)、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环境工程

桂林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广西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桂林理工大学,英文名: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代码为10596。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为*部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广西为主,是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包括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

第三条学校办学地点包括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屏风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雁山校区)、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南宁安吉校区)和广西扶绥城南新区双拥路东109号(南宁空港校区)。桂林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南宁空港校区和安吉校区培养应用型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等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综合因素,结合近年生源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市、自治区),其招生计划的调剂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学校2020年预计招生11500人,其中本科约7500人,高职专科约4000人。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等2种类型,录取批次包含本科、高职专科各批次。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投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省(市、自治区)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综合分=艺术成绩×0.6+文化成绩×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各省有规定的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艺术专业分优先,先安排志愿,最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第十三条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投档成绩、身体条件、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录取: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填报地质类、测绘类、水利类等专业志愿的考生;文科类专业语文、英语成绩优秀的考生;理工类专业数、理、化成绩优秀的考生;获得地(市)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

第十四条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旅游管理类、酒店管理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原则上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身高标准男女生分别在168厘米和156厘米以上,英语口语水平较高。

第十五条报考建筑类等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六条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学校其它专业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故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九条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

第五章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条学校桂林本部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类)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建筑学类7000元/生·学年;

3.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

4.文学、法学类5500元/生·学年;

5.农学类5000元/生·学年。

特注: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分流后,学费标准按照分流后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南宁分校普通本科专业(类)、应用型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各专业(类)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工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

2.应用型本科:工学类7500元/生·学年,管理学类6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学校南宁分校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高职专科普通类7300-8000元/生·学年,高职专科艺术类9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生住宿费以实际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收费区间为1000-2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按照*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完善的奖、*、勤、助、补、减、免、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校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七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桂林理工大学官方网址为:*glut.edu*;本科招生网为:zj.glut.edu*/zsw;专科招生网为:zsw.glutnn*。桂林校区电话:0773-5896575(兼传真),5891533;邮箱:zsb@glut.edu*;南宁校区电话:0771-5075888,5075889(兼传真);学校监督部门电话:0773-3563789,邮箱:jiwei@glut.edu*。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学校其他涉及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桂林理工大学研招办电话

桂林理工大学研招办电话:0773-8983117。

一、学校介绍

桂林理工大学(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桂工”,坐落于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桂林市,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高校行星科学联盟创始成员。

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863计划”、“973计划”承担高校之一,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农8大学科门类的多科*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源于1956年原*重工业部在广西组建的桂林地质学校,历经五改归属、十易校名的发展历程;其中,学校1978年更名为桂林冶金地质学院,开始本科层次教育;1993年更名为桂林工学院。

1998年,学校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地方为主;2000年与2004年,原南宁有色金属工业学校、桂林民族师范学校先后并入学校;2009年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

截至2023年1月,学校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设有二级教学单位19个,开设本科专业82个、高职高专专业50个。

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4万余人,专任教师2000余人。

2022年桂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桂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广西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桂林理工大学,英文名: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代码为10596。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为*部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广西为主,是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包括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

第三条学校办学地点包括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屏风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雁山校区)、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南宁安吉校区)和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1号(南宁空港校区)。桂林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南宁空港校区和安吉校区培养应用型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等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综合因素,结合近年生源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市、自治区),其招生计划的调剂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 学校2022年预计招生10800人,其中本科约6800人,高职专科约4000人。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等2种类型,录取批次包含本科、高职专科各批次。

第十一条 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的学生在预科学院完成学业后,按照相关要求分流到桂林校区和南宁校区相应本科专业就读。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投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省(市、自治区)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计划未满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综合分=艺术成绩×0.6+文化成绩×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各省有规定的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录取,若出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艺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艺术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参照第十四条)。

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规则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对于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类等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七条经教育部批准,桂林理工大学与马来西亚多媒体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接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型不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外方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学校其它专业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故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

第五章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学校桂林本部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类)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建筑学类7000元/生·学年;

3.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

4.文学、法学类5500元/生·学年;

5.农学类5000元/生·学年;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8000元/生·学年。

特注: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分流后,学费标准按照分流后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南宁分校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各专业(类)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工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校企合作办学本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000元/生·学年(学校与青软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合作办学)。

第二十四条学校南宁分校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高职专科普通类7300-8000元/生·学年,高职专科艺术类9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生住宿费以实际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收费区间为1000-2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完善的奖、*、勤、助、补、减、免、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校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可颁发相应的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桂林理工大学官方网址为:*glut.edu*;

本科招生网为:zj.glut.edu*;

专科招生网为:zsw.glutnn*;

桂林校区电话:0773-5896575(兼传真),5891533;邮箱:zsb@glut.edu*;

南宁校区电话:0771-5075888,5075889(兼传真);

学校监督部门电话:0773-3563789,邮箱:jiwei@glut.edu*。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等类型招生简章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三条 学校其他涉及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录取分数线

桂林理工大学专科录取分数线2022年是507分。

录取规则: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计划未满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专科艺术类规制:

备注:

1、档规则:陕西:按美术统考成绩进行投档;

2、录取规则:以综合分(综合分=艺术成绩×0.6+文化成绩×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各省有规定的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录取,若出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艺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艺术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结果查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一般要等某个批次录取工作全部结束,才对外公布查询。因此,在考试院*上暂时查询不到录取结果是正常的,请不用紧张担心。

关注分校招生信息网、分校招生办公室*“GLUT分校招就办”、了解最新录取进程。录取结束可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以上内容参考:

GLUT分校招就办-7月19日|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空港校区)2022年招生录取分数汇总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是:0773-5891722。

桂林理工大学是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为主的高校。学校源于1956年原*重工业部在广西组建的桂林地质学校,历经五改归属、十易校名的发展历程,其中,1978年更名为桂林冶金地质学院,1993年更名为桂林工学院,2009年正式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工程院院士、*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曲久辉为学校名誉校长。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900余人,博士生导师100余人。有“*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级高层次专家、人才40余人次;广西“八桂学者”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90余人次。学校聘请了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Harold Kroto为名誉教授,一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讲座教授、客座教授。

学校专业

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工作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4个,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管、文、经、法、艺、农八大学科共同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桂林理工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助学班招生简章

学员释疑

1、自考文凭*是否承认学历?

答:《**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举办的权威性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发(1988)15号文件25条、32条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都必须承认自学考试文凭。在我校学习获得署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毕业证书,社会认可度更高。

2、自考毕业生与普通毕业生待遇有何异同?

答:*国发(1988)15号文件规定:自考文凭与普通生的毕业文凭具有相同的效力,享受同等的待遇。成绩符合要求者要授予相应学位,*承认其具有同等的学历

3、自考考试有形式如何?

答:考试分为区考和沟通考(一年共四次)。

区考:每年(1月、4月、10月)3次考试,在本校参加区自考委组织命题考试,每次可考4门以内(包括4门)

沟通考:经广西自学考试招生考试院同意,我院自学考试助学班部分专业有1/3的课程可参加我校其它教育形式的课程考试,自主命题,大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这些课程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未通过的还可以参加补考,参加补考不影响文凭效力,考试全部通过发予相应文凭。

4、自考本科能否考研及考公务员?

答:可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是*承认的学历文凭,国此获得自考本科文凭者同样可以参加公务员或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

5、学习周期结束后,考试尚未全部通过怎么办?

答:无需再交学费,免费学习,继续参加区自考委组织的统一考试直至考完获得毕业文凭。

开设专业:电子商务、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室内设计、通信技术+3G、计算机信息管理+3G、计算机应用+3G、电子技术+3G、计算机通信工程+3G、机电一体化。其中3G可自由报读。

1、专科:两年

2、本科:两年

3、专本可连读或同时读。

4、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关于就业如何解决?

学院自考办通过与润建通信*(两广地区最大的通信维护运营商),共同打造的学生实习基地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入学即可签订就业协议,保障学生就业。保底工资为1300到1800每月。

招生对象:

应届或历届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相当高中毕业学历或自学能力强,思想品德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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