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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人事信息网?娄底人事考试网的主要职能

娄底人事信息网?娄底人事考试网的主要职能

娄底人事考试网的中心职责

1、承办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水平等考试工作,承办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2、承办全市录用*公务员、职员及其他人员的考试工作。

3、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试工作。

4、承办全市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考核的具体工作。

5、承办出国培训人员外语考试(BFT)有关工作。

6、根据授权对县市区人事考试部门的考试业务进行指导。7、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湖南娄底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43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职中教师定校定岗,中小学教师自主选岗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拟招聘教师共143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其中高中教师53名,职业中专教师26名,初中教师36名,小学教师2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日以后出生)。

5.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7.报考专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对国民教育、*校、技工院校专业理解有歧义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分别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予以认定。

(二)专项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职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2)会计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财务会计教育;计算机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新媒体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机电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机械工艺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建筑学、土木工程;电子技术应用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其他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生和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其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全科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学科岗位。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市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2021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9:00至6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涟源市*门户网(**lianyuan.gov*)网站报名,在“涟源市*门户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3.需填报和上传的证件资料

(1)填写《2021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上传个人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照片。

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毕业证原件照片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照片;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上传《毕业生推荐表》(需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和《大学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的原件照片,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5)报考高中和职中需上传学位证原件照片,2021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6)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7)上传教师资格证原件照片。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证书原件。

(8)外县市有工作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上传所属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原件照片。

4.报名要求:报考职中的定校定岗,报考其他岗位的分学段按学科报名(不定校)。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考试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开考比例: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核定招聘计划3:1比例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6.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3日9:00至6月8日12:00。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在2021年6月3日至6月8日10∶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并对有误需修正或补充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至笔试开考前。考生登录“涟源市*门户网”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正在进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笔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量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拟定6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代替)。

3.笔试内容

①高中教师和职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通用教材内容。职中其他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职中通用教材内容。

②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高中通用教材内容。

③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初中通用教材内容。

其中,各学段招聘的音乐、体育(含职中体育)、美术、计算机、心理学岗位每个学科笔试均为同一套试卷,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通用教材内容。

如所报岗位湖南省无通用教材,笔试内容为该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在涟源市*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果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低于1︰2的比例的,则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按以下顺序提供下列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审验:①本人亲笔签名的《2021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到报名网站打印);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准考证;④普通话等级证;⑤毕业证;⑥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⑦学位证;⑧教师资格证;⑨外县市有工作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证明上须盖有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公章);⑩诚信考试书;⑪其他。

3.面试不计分数,面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内容:

五官端正(目测)。  

肢体健全(目测)。

口齿清楚(朗读一段文章)。

现场答问(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5.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涟源市*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涟源教育”公众号予以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①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者;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③2021届高校毕业生;④涟源市户籍;⑤年龄大者(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2.体检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涟源市*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涟源教育”公众号予以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根据*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涟源市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可先行选岗)。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县级卫健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如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七)选岗

考生体检合格后,职中定校定岗不参加选岗,其他学段学科岗位均须参加选岗,并且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在选岗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岗,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如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剩余岗位内选岗,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但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考生选岗后再放弃而出现空缺的岗位,该岗位不递补,也不列入选岗范围。

(八)公示

考生选定岗位后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涟源市*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名单报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后,在所聘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教育局、涟源*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肺炎*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报考人员需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自觉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二)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选岗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如拟聘对象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涟源市教育局      (0738-4451826)

举报电话: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738-4451178)

附件1:2021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1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涟源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2022年湖南娄底市市直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考试公告

一、引进计划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岗位共76个,详见《2022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实施步骤

(一)领取笔试通知单。笔试通知单是参加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笔试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具体领取时间以引才单位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直接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凡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余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的,因面试成绩相同导致入围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轮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1.笔试:

(1)笔试内容:辅导员(1)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引才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公文写作;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引才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量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通知单。

2.面试:

(1)面试对象: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按照岗位计划1∶5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为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面试方案为准,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程序:引才对象须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得使用真实姓名。

②根据抽签顺序号,抽取备课内容。备课时长为60分钟。

③面试形式:讲课,时长为10分钟。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课程。

对音乐专业教师、体育专业教师、美术专业教师、舞蹈专业面试内容和形式作有别于其它岗位的规定如下:

音乐、美术和舞蹈专业岗位考生的面试,为专业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总时长为12分钟。体育专业岗位的面试,分专业讲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体育技能测试时长由评委根据测试情况现场确定。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引才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文件中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体检范围。

(六)考察。由各引才学校和娄底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审查档案的办法进行,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通过调查走访进行。就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但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年(已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拟引进人员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三、纪律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的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引才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引才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引才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引才对象要严格遵守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引才条件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书。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引才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防控要求,请考生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考务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人事考试*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要求,凡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一律不准参考。

(二)市直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拟引进对象公示等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娄底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1.娄底市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2.诚信考试书

3.2022年娄底市市直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笔试考生*肺炎*防控书

娄底市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娄底市人才补贴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相关部署,进一步推动人才聚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关于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娄发〔2022〕7号)和《娄底市引进产业集群战略人才补贴申报实施办法(试行)》《娄底市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实施办法(试行)》《娄底市博士研究生补贴申报实施办法(试行)》《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报实施办法(试行)》《娄底市新引进与培育技能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精神,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才给予奖励补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

二、申报方式

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三、申报类型

(一)产业集群战略人才

补贴对象:2022年4月13日以后,从娄底市范围外全职新引进到娄工作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级产业领军人才、省级产业领军人才。

补贴范围:娄底市范围内的企业,含中央、省在娄企业。

补贴标准

(1)国内外顶尖人才。最高150万元奖励补贴,分五年发放到位;同时五年内每年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2)*级产业领军人才。最高80万元奖励补贴,分五年发放到位;同时五年内每年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3)省级产业领军人才。最高50万元奖励补贴,分五年发放到位;同时五年内每年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娄底市引进产业集群战略人才补贴申报表》《娄底市引进产业集群战略人才补贴申报汇总表》(含电子档);申报人本人身份证、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2022年度社保缴纳凭证;入选相关人才项目证明材料,个人获得的奖项、奖励证书等。

(二)高技能人才

奖励对象:2022年4月13日之后,从娄底市范围外全职新引进到娄底企业工作或新获得“大国工匠”“*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奖励范围:娄底市范围内的企业(含中央、省在娄企业);职业院校参照执行。

奖励标准

(1)“大国工匠”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三年内给予100万元奖励,第一年发放50万元、第二年发放25万元、第三年发放25万元。

(2)“*技能大奖”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三年内给予80万元奖励,第一年发放40万元、第二年发放20万元、第三年发放20万元。

(3)“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三年内给予50万元奖励,第一年发放30万元、第二年发放10万元、第三年发放10万元。

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娄底市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表》《娄底市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汇总表》(含电子档);申报人本人身份证;“大国工匠”“*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励证书文件或其他相当层次奖励证书文件;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2022年度社保缴纳凭证。

(三)博士研究生

补贴对象:2022年4月13日之后,从娄底市范围外全职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新培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补贴范围:娄底市市辖区(含市本级、娄星区、娄底经开区)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在娄高校、企事业单位)。

补贴标准

(1)新引进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

1五年内每年给予万元生活补贴;

2五年内每年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3五年服务期满,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

(2)新培养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

三年内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

4.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娄底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补贴申报表》《娄底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补贴申报汇总表》(含电子档);《娄底市新培养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表》《娄底市新培养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含电子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2022年度(市辖区内)社保缴纳凭证。

(四)青年人才

补贴对象:35周岁以下(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含)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补贴范围: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在市辖区(含市本级、娄星区、娄底经开区)的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不含中央、省在娄高校、企事业单位。

补贴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两年内每年分别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在娄底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3)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两年内每年分别给予6000元生活补贴。

(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毕业生,两年内每年额外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

(5)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娄底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并可享受本地住房公积金*额度上限倍的*额度。

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报表》《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报汇总表》;《娄底市青年人才购买首套房补贴申报表》《娄底市青年人才购买首套房补贴申报汇总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年以上劳动合同、2022年度(市辖区内)社保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

(五)技能人才

#3p4#.奖补对象

(1)新引进技能人才。2022年4月13日后,从娄底市以外全职新引进到市辖区(含市本级、娄星区、娄底经开区)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

(2)2022年4月13日后新取得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3img4#.奖补范围: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在市辖区(含市本级、娄星区、娄底经开区,下同)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不含中央、省在娄高校、企事业单位。

3.奖补标准

(1)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两年内分别每年给予1万元、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市属职业院校毕业的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额外每年给予1000元补贴。

(2)新取得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给予3000元奖励。

4.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娄底市新引进技能人才补贴申报表》《娄底市新引进技能人才补贴申报汇总表》(含电子档);《娄底市技能人才晋级奖励申报表》《娄底市技能人才晋级奖励申报汇总表》(含电子档);本人身份证;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职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网站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2年以上劳动合同、2022年度(市辖区内)社保缴纳凭证。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娄底组织网下载、填写相关申报表和汇总表(含电子档),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具“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10月28日下午16:00前向所在地(注册地)人才服务窗口进行申报,并将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各人才窗口*如下:

1.娄星区

联系人:李立辉

*:0738-8283980

邮箱:lxqrcyj@地址:娄星区委组织部人才室(区*办公楼629室)

2.娄底经开区

联系人:吴莎

*:17763782777

邮箱:1622429107@地址: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南栋613办公室

3.市人社局

联系人:刘慈莲

*:19967188812

邮箱:48623648@地址: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人事人才窗口(31、32)

(二)资格初审(11月4日前完成)

1.娄星区委人才办、娄底经开区组织工作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市本级企业申报资料由市人社局负责初审。

2.申报信息提交不完整的,审核部门可要求申报单位补充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核实材料原件。申报单位应自收到反馈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3.审核不通过的,由审核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至申报单位联系人,申报人如有异议,应自收到反馈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审核部门提出意见,补充资料后重新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

(三)资格复审(11月11日前完成)

初审单位提出拟补贴名单报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复审(联系人:王梦华;*:0738-8260280,联系地址:**大院4栋4218办公室),由*人才办审核确定补贴对象。

(四)公示。*人才办将奖励补贴对象名单在娄底组织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将奖励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账户。

五、其他要求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申报上来,杜绝少领、多领、冒领、漏领、重领的情况发生。各项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申报人的法律责任。要注意时间节点,逾期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2.娄底市引进产业集群战略人才补贴申报汇总表

3.娄底市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表

4.娄底市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汇总表

5.娄底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补贴申报表

6.娄底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补贴申报汇总表

7.娄底市新培养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表

8.娄底市新培养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

9.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

10.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

11.娄底市青年人才购买首套房补贴申报表

12.娄底市青年人才购买首套房补贴申报汇总表

13.娄底市新引进技能人才补贴申报表

14.娄底市新引进技能人才补贴申报汇总表

15.娄底市技能人才晋级奖励申报表

16.娄底市技能人才晋级奖励申报汇总表

2017年湖南娄底市直学校教师招聘76人公告

为加强娄底市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我市市直学校教师,经娄底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娄底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名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管理

1.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本次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

3.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安排到任教单位实行岗位等级聘用,以拟聘人员的原聘级别与任教单位的对应岗位有无职数来确定。若拟聘人员在任教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聘为同一专技等级低档或最低档,本人书面承诺服从安排)。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76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6名,普通初中教师1名,普通小学教师37名,中职学校教师1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0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专项条件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

(2)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具有普通中学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报考普通小学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岗位另有规定除外);其中报考普通小学科学岗位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

4.报考中职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

(2)具有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汽车实训管理和物流实训管理教师岗位除外,但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作为工勤人员聘用);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汽车实训管理和物流实训管理岗位除外)与报考岗位相符。

(三)娄底市市直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体育馆(贤童街336号)。

(三)报名程序和要求:报考人员按照填写报名申请表、资格初审(提供相关资料)、缴费、摄像、信息录入的先后顺序进行。

1.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娄底市市直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申请表》。

2.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1张报名。

(1)本市以内的在职在编教师须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方可报名。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合格的毕业成绩单方可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进入考核程序前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3)对申请认定2017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学校符合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条件的证明(含学历、普通话等级等内容)方可报名,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进入考核程序前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对象,本人持报名申请表进行缴费、摄像、信息录入,不得由他人代理。

4.每个报考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层次中的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3: 1,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市人社局核准,方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收费:报考人员须缴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以有关职能部门批复为准。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13日,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缴费发票和报考信息回执单到市教育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100分)

1.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内容: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考试范围:

(1)报考高中各岗位教师的笔试内容分别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

(2)报考初中信息技术岗位教师的笔试内容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初中、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

(3)报考小学语文和数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分别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小学、初中语文和数学现行教材;报考普通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分别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初中、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小学科学、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现行教材。

(4)报考特殊教育学校音乐、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分别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初中、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心理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心理学》(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学培养教科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报考特殊教育学校舞蹈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幼儿师范学校教科书《舞蹈》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体育室编著)。

(5)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培智和康复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专业课教科书(试用本)《智力落后儿童教育学》。

(6)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语文》第六册(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学培养教科书,文小妮主编,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报考数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数学》(第三册)(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学培养教科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基本乐理简明教程》(李重光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刘光仁游涛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幼儿园环境创设(第二版)》(刘吉祥彭程何仙玉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报考心理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心理学》(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学培养教科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报考汽车实训管理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电子工业出版社,第2版);报考平面设计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Photoshop+Core1DRAW综合实训教程》(*工信出版*,人民邮电出版社);报考物流实训管理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现代物流学概论》(科学出版社)。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对象:同一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查。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报市人社局核准,方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如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名单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予以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使用真实姓名。

(2)根据抽签顺序号,提前抽取备课内容。备课时间为60分钟。

(3)面试形式:讲课(舞蹈类考生以才艺展示为主,占面试总成绩的60%),时间10分钟,讲课内容为专业课程。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形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两位数),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参加体检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对自动放弃或其它原因未能参加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被考核对象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严格履行*《计划生育条例》。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因受*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在公开招聘中弄虚作假的、因违法违纪被纪检监察或政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和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一律视为不合格。若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对自动放弃或其它原因未能参加考核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考生为拟聘对象,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的,取消其录取和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由市教育局安排到市直有关学校,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原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及时予以转正定级。如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该岗位不递补。

十、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并签订诚实守信承诺。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对其违法违规和不诚信行为计入不良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娄底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考试,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触犯法律的按照*有关法律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市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不自行组织也不委托其他培训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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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娄底市直学校招聘教师职位及相关要求

娄底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2015湖南娄底双峰县事业单位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公告

双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娄底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娄人社发〔2012〕16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特予公告。

一、招聘对象、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籍;

2、遵守***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职位和名额及要求: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双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二、发布招聘公告:在双峰县人民*网、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均须在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公示。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地址:永丰镇蔡和森大道西128号

3、资格审查:

①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相关资格要求的需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交报名考务费200元;

②报考对象是*正式工作人员的,报名时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否则,不予报名或聘用。本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③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 6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对应专业的政策法规等基础知识占10%,专业知识占90%;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与方式:

(1)均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参考对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面试评委为7-9人,不设单位评委,评委一律异地聘请,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社发[2010]19号)、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县纪委、组织、人社、*、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对象,将拟聘对象及拟聘对象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报县委、县*领导及市人社局审定后,按报考职位进行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正式*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规定的相应待遇。

八、回避与纪律

(一)凡组考工作人员、评委组*员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招考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八个严禁”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给予*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需真实可靠,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

双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双峰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招聘单位

名称

招聘职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性别

最高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县规划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技术员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土木工程

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县水利水电管理站

水质检验员

1

不限

25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卫生检验与检疫

(卫生检验)

制*工程

流光岭水库管理所

技术员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水利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人民

医院

(7人)

临床医师

(血透)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聘后必须从事血透工作

临床医师

(胃肠镜)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聘后必须从事胃肠镜工作

五官科医师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五官科方向

聘后必须从事五官科工作

儿科医师

2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聘后必须从事儿科工作

放射医师

2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聘后必须从事放射专业工作。非技师

中医院

(4人)

中西医结合

2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中西医结合

针灸推拿

医师

1

不限

35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针灸推拿或康复*技术

全日制大专学历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康复*师证

临床医师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人)

预防医学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聘后在本中心服务期五年以上

卫生检验

1

不限

25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卫生检验

聘后在本中心服务期五年以上

妇保院

(1人)

儿科医师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入院后必须从事儿科工作

精神病

医院

(2个)

心理医师

1

不限

30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临床医学医学心理学分流方向

临床医师

1

30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一年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工作经验

注:25周岁为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为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为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均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娄底人事考试网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和*人事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人事管理政策和办法、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上级制定的各项配套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及有关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实施办法,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管理金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规定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奖励制度;负责目标管理考核有关工作;审核以市*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以市*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以市*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市场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市场管理与人才流动的政策规定,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类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研究拟定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规定,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和人才引进、储备工作的综合协调;参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制定。承办全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及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优秀人才的录聘及人才流动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站申报、指导和建站后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八)贯彻执行*有关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政策;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

(九)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综合协调。

(十)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娄底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宣传、调研和信息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来娄工作的外国专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专家;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有关人事与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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