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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办公房出租,请教长沙租房问题

长沙市办公房出租,请教长沙租房问题

湖南长沙市湘春路l5l号这里房咋出租

1、可以到附近的房屋中介哪里贴出租信息,但是会收取一定的中介费。

2、自己可以借助平台进行出租。

3、自己可以贴出租信息在外面自家门上。

又一城市出台“出租换房票”新政,“租购联动”影响何在

继长沙出台最新举措打开租购联动的新思路后,成都、西安也出台类似政策。

8月19日晚间,西安出台新政明确,居民存量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简称“保租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在业内人士看来,“出租换房票”的做法具有一定创新性,可为其他城市的房地产调控提供借鉴,后续或有更多城市尝试租赁换“房票”可能性。

继长沙、成都后,西安于8月19日晚间出台新政,探索租购联动的新思路。图/IC photo

居民存量住房纳入保租房,可新购一套住房

此次西安出台新政策,主要在限购资格上进行了大的调整。8月19日晚间,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通知称,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通过盘活居民存量住房方式增加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给,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作指南》。该政策自2022年8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指出,在符合安全要求、尊重自愿前提下,位于西安市限购区域内且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无权属纠纷、无查封登记和限制信息、具备基本入住条件的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可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但需要注意的是,居民家庭一次或多次,将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均只能获得一次性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居民将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对于租金方面,通知明确,租金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租金,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居民选择将所属住房出租给运营企业并委托企业租赁运营的,应按照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将租金及押金纳入资金监管账户。此外,居民选择运营服务企业作为第三方委托运营的,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在完成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后,向运营服务企业支付运营服务费。

而在房源退出方面,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5年期满后,不再继续纳管的,可申请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同时解除上市交易限制。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居民未获得*购房资格或已取得*购房资格但未购房的,可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经审核后可解除上市交易限制,同时取消该政策所支持的*购房资格。

对于西安此次新政出台背后的原因,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指出,西安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仅凭新建的增量不足以支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盘活存量房的形式,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存量房的空置率,也能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满足不同类型人群的租住需求,并减缓*在存量房配建方面的财政压力;并且,新建租赁住房从建设期到装修期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盘活存量住房的房源供应的时效性较强。此外,相较于新建租赁住房,存量房大多都在市中心,交通和周边配套设施方面也更具优势。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出租换房票”的类似做法,全面打通了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通道,为其他城市的房地产调控提供借鉴。

此前长沙、成都已推类似政策,或有更多城市跟进

值得一提的是,西安此次新政和长沙、成都的政策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都意味着个人住房“住改租”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现有的限购政策框架,而且也设置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5月11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市民名下唯一住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再购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首套房*政策;有两套房的盘活一套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可按二套房*。该政策规定,个人存量住房作租赁住房,可委托企业运营,也可自行出租运营,但都要纳入服务平台监管,建立租金监测体系,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期间可转让,但须维持租赁性质不变。

7月6日,成都住建局*公众号发布《关于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作指南》,对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条件、认定程序、租赁对象、租金标准等一系列*作规范进行了明确,其中指出,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居民即可申请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购买一套住房资格。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实际情况来说,预计后续全国各地会加快推进类似政策,因为此类政策的出发点很明显,目的在于激发购房者参与释放更多私人房源,房源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和框架中,带动更多房源供给,这对于“十四五”期间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建设的完善具有积极作用。此外,借由此类政策,后续也可搭建“私人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之间的流通体系。

当前,西安、长沙、成都均已出台“出租换房票”新政,“租购联动”有哪些影响?对此,赵然表示,“租购联动”的政策将房地产市场视为一个有机整体,不仅可以平衡增量新房和存量房之间的关系,而且在租赁住房市场和销售型住房市场之间搭建一个“变压器”。这个政策对于人口净流入的二线城市有较强的示范作用,一方面能够满足市民的多元化、多层次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可以真正起到平抑市场预期的作用,实现房地产市场稳增长的目标,也是对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有效探索。

新京报记者张晓兰

编辑杨娟娟校对赵琳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3篇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将坐落在准噶尔路33号友联办公楼东侧门面房屋租给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积为340平米)。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为年,租赁期自月日至月20日。

三、房款(租金、服务费统称)及缴纳期限

3.1总房款/三年(20_年6月20日至20_年6月20日为280000元/年;20_年6月20日至20_年6月20日为270000元/年;20_年6月20日至20_年6月20日为260000元/年。租金按照先交后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一次付清20_年6月20日-20_年6月20日一年房屋租金280000元整(贰拾捌万元整)。

3.2担保金在合同签订五日内交清,担保期限为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一个月内,无违约责任和应承担出租方损失及欠费的,担保金退还。

3.3房款中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暖气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经营过程中人为发生的室内水、电、暖等设施的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四、出租方职责:

4.1出租方保证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产权和*的处分权,并且出租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4.2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质量,如因质量问题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直接损失。

4.3出租方应为承租方提供*依法审查所需要的产权证明。

4.4出租方有权遵照法律法规要求、*规定及社区意见,对所涉及的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健康、计划生育、用工状况等内容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承租方职责:

5.1承租方必须按约定的履行时间交纳租金。

5.2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经营必备的各种手续(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费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时,必须经过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赁期内,将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转出租的,需经出租方同意,并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变经营业务,必须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移交过程中停业期间,不延长租赁时间和扣减租金,仍执行原租赁期限和租金价格。

5.4、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而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5.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和地方各级*有关综合治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必须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扫雪打冰工作。不得违反克拉玛依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如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6承租方雇来的外来人口必须持有克拉玛依*局所属派出所办理的外来人口暂住证。

5.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火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有误,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8承租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克拉玛依有关规定,市局有关文件和规划对房屋进行拆除的,双方都应服从,本合同终止,费用及损失各自承担。

5.9承租方应安全经营,自行承担经营场所内的安全保卫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的赔偿。

5.10承租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各类安全、环境卫生、消防检查,接受出租方及*、社区提出的各类不符合安全、环境卫生、消防规定的整改通知,按时整改。

5.11承租方应维护出租方声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用工,保障雇员合法权益,避免人身伤害,承担相应责任。

5.12承租方“*经营,自负其责”,与甲方不存在连带的经营、安全、劳动用工等经济及劳务等责任,所有纠纷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害或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其中有下列(1)(2)(3)情形的,承租方应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项费用)的双倍金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承租方交付租金时间逾期(按合同约定的交付租金时间计算)3个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内所产生的应由承租方自负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有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超过半年时间,未向有关部门交付的;

(4)承租房屋内发生过刑事案件或其它违法活动的(被*机关文书确认为主),

(5)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承包给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已付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1)租赁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因出租方产权纠纷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1因城市规划*、*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7.2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提起诉讼。

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单位账户:

单位开户行:

年承租方:地址:企业法人或委托人:电话:日年月月日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楼___单元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______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有效。____或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3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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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如何才能落户,长沙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满足长沙的落户条件就可以落户,长沙的落户条件是:

一、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

二、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及个体工商户,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三、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

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

四、按照*和湖南省关于人才认定的相关规定,获得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才,凭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五、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前款规定以外的高校、职院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以及在我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六、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市人民*–长沙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迁入人员落户条件的通知长公通[2018]43号

8月起长沙市出租房屋统一挂牌管理“编号上户口”

长沙市*局、市住建委、市地税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做客长沙晚报,解答出租屋挂牌管理等疑问

昨日上午,长沙市*局、市住建委、市地税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做客长沙晚报96333热线。余志雄摄

从8月起,长沙市将实行出租屋统一挂牌管理,一户一号,凡未挂牌纳入管理的出租屋,将被视为违规出租屋。那么,出租屋如何上“身份”?上“身份”对房东有什么好处?今后出租、承租房屋要注意什么?不挂牌、违法违规出租房屋将会受到什么处罚?昨日上午10时至11时,长沙市*局、市住建委、市地税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做客长沙晚报热线96333,与近百位市民沟通交流,答疑支招。

房屋出租,下月起挂牌备案

问:出租房实行挂牌出租,去哪领牌子啊?

单大勇:挂牌管理从下个月开始实施,长沙市所有的出租房屋按区编号统一挂牌,由工作人员免费上门挂牌,但收了租金后要到当地的税务机构去申报纳税。挂牌一户一号,就像车牌一样具有唯一性,是长期的,而且都会录入计算机管理。房屋租赁以后,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到房产所在地的区或者县的房管部门或住建部门进*屋租赁备案登记,现在在大部分社区都可办理。办理时需携带房产证、身份证明、租赁合同,以及承租方的身份信息,比如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居住证等。

问:我想问一下出租房现在有什么新的政策?

赵金伟:对于出租屋的管理,住建委、住建部有明确规定,一是出租房屋的硬件必须没有安全隐患,符合安全防灾的建设标准,不是临时建筑,不是违规建筑,这是硬性规定。二是要到住建局申报,即报备房屋要出租。现在这一块已经基本上委托到社区了,到社区申报即可。三是房东要与*派出所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因为出租房屋多为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提供住宿的便利,同时也带来社会管理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报备,特别容易被一些违法人员利用出租屋钻空子,来从事违法犯罪。

问:我有房子出租,不去领牌可以吗?有什么后果?

叶建平:不去肯定不行,辖区派出所清查时,了解情况后会进行处罚的。这是围绕流动人员管理和治安方面的问题,关于身份证的登记和违法行为的查处。要是出了问题的话,你还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问:如果外地亲属来住,是不是也要挂牌?

叶建平:您说的不是经营*,这个不算违规。但是如果假借亲属或熟人的名义来逃避纳税,被查实非亲属关系而是经营行为的,这种逃避追缴欠税款的行为可受到原本税金一到五倍的处罚,严重的还可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同时并处。如果承租人没有其他收入,属于下岗职工或者是无业人员、低保户,社区能够出证明的,可以减免,有的甚至可以免除。税法的政策是区别对待的。

出租屋不上“身份”,会有啥麻烦

问:如果嫌麻烦,不主动申请登记会带来什么问题?

单大勇:登记并不复杂,希望广大业主配合职能部门、社区工作人员做好这一工作,主动申报,完善手续,这样,房东能较好规避法律风险。否则,一旦因为你的疏忽,导致出租屋发生案件和安全事故,房东将被严格追责。另外,整治期间,警方将对不如实申报的房东依法依规处罚。

房子不租了,注销备案就不用缴税

问:我打算将一套新房子租出去,以前没出租过,请问怎么缴纳房屋出租税?如果遗忘或延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李经武: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收到租金以后,就要到房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房屋出租的相关税收。月租金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按照 4%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月租金在1000元以上的,按照6%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对于缴税期限,如果租金按月收取,那么在每个月收取后,就需要在下个月的15日前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税,半年或一个季度收一次租金的,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简并征收。按照相关的税收法规,没有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去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还可以自纳税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问:我有一间小房子,别人一般都是租了两三个月就走了,连续的换人,应该怎么办理这些挂牌手续?

单大勇:对于房屋出租,自己要办理《房屋租赁证》,这个要到当地社区和当地的区住建局办理备案登记,这样才是合法的租赁,双方才有合法的租赁合同、协议,这样对双方权利都有保证。如果承租人终止了租赁关系,就及时向*机关或当地住建局的房屋租赁科注销租赁备案凭证,这样没有出租就不用交税。

想要租房子,可到派出所查房东信息

问:我想租房子,请问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单大勇:首先,要了解房屋情况,找管理比较规范的小区,到当地社区,到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管理站了解下,每个社区都会有。首先了解房东身份的基本信息,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部门核查其身份。双方应该签订租赁合同,内容由双方当事人来约定,包括当事人的信息,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还有家具、家电等室内设施情况。要明确租金、押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对于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也要写清楚。此外,对于租赁期限、维修责任、物业服务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都应明确。

问:有哪些类型的房子是不能租住的?

叶建平:按照长沙市的相关规定,有这几种情形是违法的: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和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在租房前,要向房东询问房子是不是合法的,让其提供房产证。如果是新的商品房,有的买了以后需要一年或者一年半才能办证,这类情况就需要到房产部门查询是否进行了备案登记,如果进行了备案登记,就应该是属于合法的产权,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那么一般是属于不合法或者可能是违章建筑,或是危房,这样的房子一般不要去租住。

问:外地来长沙打工,租房要去哪里申报一些什么信息?

单大勇:申报信息是由房东申报,只需和房东签订一个承租协议就行。

问:如果是我租了房子并跟房主签了合同,但是后来我又跟别人合租,那要跟房主沟通什么内容?

单大勇:肯定要沟通,要增加承租人必须向房东报告,比如增加了几个人,是干什么的等。

问:我是来长沙打工的,要不要办居住证啊?

叶建平:必须办居住证,带身份证和租赁合同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管理站就可办理。持有居住证可以在长沙办理驾照等证照证件,购买车辆上户也可以凭居住证。同时,还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相关的社保、医保、子女就学等公共服务政策。

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可免责任

问:房东私自涨价,我该怎么办?租房合同出了争执怎么解决?

单大勇:首先,对房租价格,在租房之前双方要在协议里写好。如果没有写而出现纠纷,可以向司法局反映,然后由*出面调解,做出判决。合同双方都各执一份,你们拿着一比对就可以了,另外,你也可以请求司法协助,向*起诉,也可以向司法局的司法调解机关处理。

问:别人租房后在里面做了一些违法的活动,他的所作所为会不会牵涉到我?怎样规避法律责任?

叶建平:察觉或明知对方有违法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必须到当地*机关,或与住地社区民警联系,进行举报,这样就没有责任。否则,明知而不举报,或承租人暗示,或者有其他材料证实房东明知不报,那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承租人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机关已经通报给房东。通报之后,房东必须配合*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规避法律风险。凡是承租房子的人,房东一定要了解其底细、身份信息。必要时刻向当地派出所及时报告,通过*的人口管理的信息系统可查询可疑人员是否有前科。日常生活也应关注承租人有否反常,是否有正当职业,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或者终止与其租赁行为。

问:我现在有套房子想租出,要是租我房子的人把我房子又租出去了,这个会有什么问题吗?

单大勇:肯定有问题,最好还是在合同里规定转租事宜,因为你不能确定他会租给什么人,是否从事违法活动。你在租房子的时候首先要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注意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建议你将他提供的身份信息到当地派出所或社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管理站去核实。签订合同时还要尽量签详细一些,签完合同后你还要拿着合同去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热线嘉宾

单大勇

市*局*委副*、副*

赵金伟

市住建委*委委员、副主任

叶建平

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

李经武

市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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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长沙租房问题

在长沙租房需要注意的问题比较多,共分为以下六大类,具体注意问题如下:

一、如何防骗: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首先应该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

2、规避租房合同陷阱

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例如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如何缴纳,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由谁负责维修,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另外,一定要在合同上把房屋的设施情况写清楚,检查家具、家电等情况,防止房东以此为借口克扣押金。合同越详细越好,不要因为怕麻烦仅仅口头协议。

3、租金是月付、季付

租房者不要一次*付大笔的年租或半年租,而应选择季付、月付租金。因为这样即使出现问题,租房者的经济损失也不会太大。如果要交付大笔的租金不要草率决定。

二、租房常见骗局:

1、押金不退

很多托管*或中介*都出现过不退押金的情况,也有很多黑房东已破坏房屋为理由不退押金。

2、假房东

房东有房产证,可惜是假的,可你根本就看不出来,收取房租然后消失。这种假房东现象在郑州租房中时有出现。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应该避免年付,不租与市场租金相差很大的房子,不贪小便宜。并在签租房合同前认真对比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是否一致。

3、提前交定金

骗子网上发个很便宜的房子,当你打电话时,说自己一直在外地,这房子是投资用房,就想找个稳定的租户并把自己房子说的很好,吊起你的胃口,然后说你先打半个月房租作为定金再从外地过来带你看房,之后当你打完钱的时候,骗子也就不在出现了。所以,不管在什么地方租房一定要在没有签订合同之前不缴纳任何费用。

4、网络骗局

很多房东或中介在租房网站上发布出租信息,可能会利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照片或者故意标底租金,以骗取租客来看房费。

三、单身女性租房注意事项:

1、好治安的小区环境

租房子时要注意找一个好一点的环境,不要找太偏、太暗的地方。如果工作晚回家时,也不用太担心。找一个好房东也很重要,要不然入住后好多事很麻烦。

2、减少与周围陌生人接触

不要带刚认识的人回家,不是太熟的朋友也不要带回家,不要让他知道你家里的详细位置。可以请好友不定期来家里聚会,造成多人租房的假象。

3、注意用电安全

防火放电要注意,家中的电源开关,充电器,厨房用品都需要谨慎使用。出门在外记得拔下电源插座,并及时充电卡、水卡。

4、减少合租户的数量

合租中可能会遇上不讲道德的劣质合租伙伴,所以女性租房应该避免减少异性合租,并尽量选择合租户比较少的出租房。

四、租房合同怎样写:

租房合同是租客与房东双方利益的保证,所以必须要有正式的出租合同即使短租也不例外。并且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相关条款,避免合同陷阱,并亲自签字确认。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要一式两份,保管好合同,直至租期结束。

1、租房合同包含的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置:合同中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等等。

(三)租房用途:租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四)合同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租房期限长是20年,如超过20年则超出部分无效。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六)房东责任:修缮住房是出租人房东的责任。租客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七)房屋改动的规定: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九)违约责任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五、租房时注意细节:

1、房东问题

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

2、收费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因此建议租房者一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敬而远之。正规中介*是"不成交不收费"的。

3、物业交验问题

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水、电、燃气等都要有结清证明或者缴费证明,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押金问题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

六、租房子要注意房屋方面的问题:

租房子也是要注意房屋问题的,因为很多朋友可能会租房子住很长一段时间,所以选一间好的房子也是对自己非常重要的。那么租房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对我们自身有什么影响呢?

1、房间光线问题

一间房子重要的是光线,尤其是客厅,因为客厅是一间房子的明堂,明堂能够是宽阔而且光线足的,明堂能聚气和聚财,如果光线昏暗,比较容易"聚阴",不是一个适宜长期居住的空间,还可能会影响身体健康。

2、房屋历史背景

租房时要先了解一下房子的"前世今生",起码知根知底,让自己的心里面也踏实。这也是房屋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人长期居住在一个环境,希望能够得到舒适的享受,有些东西虽然看不见,但能感觉得到,毛骨悚然的感觉让人产生恐惧感,不适宜居住。

3、租房缺少人气

租房时倘若是人数不多,尽量不要选择面积过大的房子。作为人的住所,"人气"不可或缺,人气旺盛才能带旺整个气场。倘若租住的大楼里,住户并不多,从上来说,空置率过高的大楼不宜居住,因为这种地方缺少人气,有一种孤寒的感觉。

4、手机信号太弱

倘若出租房遇到一些手机信号极差的地方,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信号盲区,尽量不要选择居住。因为手机信号差,说明这里的气场不稳定,或许是被某些辐射干扰,或许也是因为其他不明的原因,但是,气场不稳定的地方,会影响一个人的运气,还是不选择为妙。

5、忌坟场医院

屋宅不要靠着坟场或大医院,要有100公尺以上的距离,免得犯到煞气。

6、忌庙宇教堂

庙宇、天主教堂或基督教堂,因为阴气太重,都属阴煞之地,一般人不要太靠近,否则轻则运势低落,重则大病丧身。

房产洼地是什么意思

洼地顾名思义即中间低四周高的自然地形,对于“洼地效应”最直观的解释是,当房地产围合一个湖泊中心发展之时,便形成了自湖心向四周土地递减的级差地租,大致出现“近贵远贱”的圈层分布,这其实就围合出湖心的价值洼地。

一旦因某种特殊原因填湖开发,那么,湖心洼地的地价和房价就会突然井喷,创下区域地产的最大价值,甚至引发周边地产的价值飚升,即产生了洼地效应。

当然在房地产实际开发中,所谓的洼地不一定就是湖心区,也可能是市政中心、城市广场或历史建筑区等等对于区域价值有提升作用的区域。“洼地效应”是近两年比较流行的词,从经济学的财经分析中我们常会看到。

比如,*市场的巨大投资潜力和发展空间,吸引到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者的目光,使外资投入持续增加,这样就说*在全球经济中产生了洼地效应;也可以形容江浙一带对人才的吸引,说其民间资本的持续发展产生了洼地效应;

而当解释蓝筹股在弱市中的井喷行情时,就会比较其动态市盈率和平均市盈率,说其产生了价值洼地。

扩展资料

“房价洼地”带给市民稳稳的幸福

“反炒房”攻坚战初现成效,全市房地产市场呈现量增价稳“四稳”态势市住建委将“稳”作为2018年年度字今年以来,长沙采取一系列调控政策和整治措施,确保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前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对明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明确提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并强调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变。

“一个‘稳’字可以概括今年长沙房地产市场整体情况,通过一系列调控政策和整治措施,长沙房地产市场呈现市场稳、价格稳、供需稳、预期稳‘四稳’态势,确保了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明年将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调控决心不动摇、方向不改变、力度不放松,让长沙“房价洼地”效应带给市民更多“稳稳的幸福”。

打响“反炒房”攻坚战,买方市场来临

住房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今年上半年,面对房地产市场的复杂形势,长沙深刻意识到,当前长沙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矛盾不是供需矛盾,而是炒房与反炒房的重大斗争,并迅速在全市打响“反炒房”攻坚战。

6月25日,长沙市*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打击炒房等多个方面,对长沙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全面调控;各相关部门迅速出台细则,将《通知》的相关举措落实到底。

根据《通知》,长沙从限购、限售、落户、金融、税收等方面出台九项举措,通过“一揽子”政策组合,多措并举,形成政策叠加,加强政策引导。

其中规定,长沙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一时间,长沙各楼盘入市节奏加快,供应量明显增加,购房意向人数降幅在50%以上,市场骤然降温。

一个月时间内,共有30多个楼盘项目相继开盘,推出可售住宅房源上万套,购房者选择空间增大,“一房难求”的非理性恐慌彻底破除,市场呈现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重大转变,“反炒房”攻坚战初现成效。

“房价洼地”为城市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本月初,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显示,长沙营商环境指数排名从全国第20名跃居全国第9名、中部第1名;软环境评价位居35城第2名,仅次于深圳。同时,长沙连续第11年荣获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作为软环境和市民幸福感的重要评价指标,长沙“房价洼地”成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长沙通过系列举措,旗帜鲜明地传递出“长沙的住房只为长沙市民服务,只为来长沙创业就业者服务”的清晰信号。

市住建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月,长沙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7543元每平方米,位于全国省会城市后位和中部省会城市末位。

长沙的低房价不仅托起了长沙人的宜居生活,也为长沙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撑。“长沙的低房价是我决定来长沙发展的原因之一,我打算等我落户满一年马上就买房子。”今年大学毕业后来长沙工作的胡平说。

通过一系列调控政策,长沙房价上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总体保持平稳,炒房现象有效制止。从*统计局的房价环比指数看,8月、9月、10月长沙房价环比指数分别为102、100.6、100.1,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排位持续后移。

在购房者中,本市户籍、首次置业、中青年群体等市场刚需是市场购房主体,其中本市户籍购房者占比接近九成,购置首套房占比接近九成,中青年购房者占比超过九成。

市场供销比1∶1,二手住宅量价回落

按照坚决打胜“反炒房”攻坚战的统一部署,从6月4日起,长沙7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到现在这项行动已形成常态,打击的矛头直指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全市房地产行业销售市场秩序,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针对房地产“黑中介”,自6月4日以来,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联合执法检查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169人次,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及门店1259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9份、现场责令341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门店关门停业整顿,责令新环境、中环名下所有门店关门停业整改两周,复查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318人次,检查销售项目391家次,一方面重拳出击,将揭商、高鑫、合能、长国置、川容、全新丝路等8个存在违规问题的开发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暂停其中6家在长沙参与土地招拍挂;

另一方面强化监管,将中交中央公园、中冶中央公园、中央美郡等6个项目,世联、保顾等2个销售代理服务*纳入重点监管,一大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到位的开发企业通过媒体被集中*。

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供应1785.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7.31%,月度住宅供应持续居于高位;新建纯商品住宅成交1747.4万平方米,市场供销比为1∶1,相比2016年的0.58∶1有了显著改变。

同时,二手住宅量价回落,前10月全市二手房转移登记39299笔,同比下降36.42%,价格呈现回落加大安居型住宅用地供应,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长沙自去年8月出台“限房价、竞地价”土拍政策,已累计供应“双限地”20余宗,目前华润琨瑜府、中建凤凰台等项目相继入市,获得市场普遍认可。

作为长沙“反炒房”系列举措之一,今年长沙加大了“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实施力度,并实行商品住宅用地和安居型住宅用地挂钩,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且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采取“双限地”方式供地,以此加大土地供给,切实稳定市场预期。

在住宅用地供应方面,今年前11个月,全市共计供应土地662宗、2432公顷,可新建住宅1512.54万平方米,其中限购区域已供应土地可建住宅1019.26万平方米。近两次市土委会审议通过的安居型住宅用地共16宗,其中安居型住宅建筑面积214.92万平方米,目前正在陆续供地。

为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多层次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今年8月14日,长沙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这标志着“租购并举”制度在长沙正式落地。

根据《方案》,出租房屋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承租房屋能享有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待遇,还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到2022年长沙将*租赁住房500万平方米以上。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市*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并存的住房供应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价值洼地

本文链接:http://www.cyqvip.com/html/87957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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